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 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