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是什么滋味,没人比我更清楚。
那种从胃里蔓延到全身上下的灼烧感,让我的一辈子都不想再回忆!
所以当我爹愁眉苦脸地把我卖给三爷的时候,我是欢欢喜喜跟着走的。
我没有看到爹娘在我走了以后,吵得差点把家都拆了。也没有看到像豆芽菜一样的弟弟,一次又一次地去三爷那里找我,想把我换回去。
知道了又能如何呢?
最终是他们以为会没命的我,不但活下来了,还过着他们从来未曾梦见的生活。
而爹娘和弟弟,最终饿死在街头,连葬身的草席都没有一张。
那时候我已经在三爷手下待了四年,度过了一万多个日日夜夜。
我每天努力地学习,每天都努力比别人优秀那么一点点。
我很怕稍不努力,就会像很多女孩一样,消失不见,过一段时间又再来新人睡我的床,穿我的衣服,吃我的饭。
大概是因为我表现不错,又足够努力,三爷给了我几天假期,让人帮着我一起安葬了家人。
从那以后,我除了三爷再没有别的亲人。
于是三爷让我认了他做干爹,跟着他住在大宅子里,由他亲自教导。
那时我九岁,只可惜爹娘和弟弟没有死得更早一点。
此后的七年,我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学习着上层社会的礼仪,被精雕细琢地养着,似乎就像位贵族深闺小姐。
直到十六岁的生日那天,三爷把我领去夜总会,让我在台上跳一曲练过许久的舞。
舞蹈老师告诉我,那个舞是少女跳给心爱男子的舞,必须用真的不能再真的感情来跳。
我最爱的人,除了三爷,还能有谁?
所以我每每想象着他的样子,喜滋滋地练了一遍又一遍。
等我练的差不多,跳给他看的时候,他果然眼神欢喜又热烈。
他说,让我准备这个舞蹈,原样在十六周岁那天再跳一次,从此之后,我就不会再被困在深闺里了,我会有更加广阔的天空。
我很高兴,在夜总会里跳着舞的时候,对着台下一大片黑漆漆的脑袋,我也能很快就找到三爷。
一曲舞完,掌声雷动,三爷的人让我跟着一个陌生男人走。
走之前,我被告知要乖乖听话,否则三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那个晚上接着发生的事情,后来,后来也懒得回忆了。
从那之后,我开始到处露面,光参加宴会和演戏,就让我忙得没空去想,更不论隔三差五地有人把我带走个几晚上。
其实和多少人,有过什么,我都不介意了。
我只是还有点不甘心,那么多人为我痴迷,而我一直喜欢着的三爷,他为什么从来不碰我。
我以为三爷是嫌我不干净。可我看见和我一样被招来的小女孩,最终挤过独木桥,住到了宅子里,没上过夜总会的时候,三爷也还是不碰的。
三爷收养的每一个女孩,都姿容出色。不同的女该,经过他的培养,或温婉贤淑,或豪放妩媚,百花齐放,却没有一个入了三爷的眼。我想,大概是三爷不喜欢女人吧。
我留在三爷身边的时间越来越长,又足够忠心,才知道三爷不是不爱女人。
而是他心里一直住着一个女人,因而再放不下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