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一个有趣的发散:搞一张跟苗苗的结婚证,老何认不认?
苗苗求之不得,老何大概率不会认。
但是他也没辙,最多闹两个月,之后还是得给两口子补订婚酒。
但问题是……我特么图什么啊?
就好像我堂堂正正求婚,娶不到她似的……
而且类似的骚操作要面对对方的质疑:我什么时候跟你领的证?
这只是一份证明文件,不至于修改人家的记忆。
全打叉。
……
再有一个大类,是技术类的专利证明文件。
专利这玩意,是以公开来换取法律保护的,所以,确实有一定的操作空间。
有相当一部分技术专利,为了授权方便,会将技术细节披露得比较详尽。
自家找一堆技术人员,完全可以复刻实现。
然后一边赚钱,一边拿着证明和对方打专利官司,完全可行。
或者玩狠点,盯准一个极其关键的前沿技术,用证明文件向对方敲竹杠。
之所以不打官司,是因为打不了,更打不赢。
狗哥就有一家小破公司,连研究员都没请一个,拿头去跟人家打官司?
前沿技术和授权类专利是两码事儿,很少会披露关键性技术细节,想复刻是非常困难的事。
手里没技术,只有一份文件,到哪儿都打不赢官司。
就这还没考虑技术所在国家耍流氓拉偏架呢!
如果有可能,狗哥是真想证明ASML的最新款EUV光刻机的设计专利属于华夏,然而真不行。
敢拿出文件嘚瑟,俩小时后就要收到FBI警告,信不信?
国家也不可能支持他,反而会来查文件作假。
因为想想就知道不可能,哪怕真掏出来全套技术都没人会信。
纯属侮辱人家智商么!
所以,专利证明文件的路不是不能走,但是只能挑那种赚快钱的非敏感技术。
如果操作得好,10亿美金或许可以骚来,再多就难了。
唯一的问题是,这么大张旗鼓的打专利官司,会引来太多的关注目光,而且必然有人怀疑。
如果只是为赚钱,意义不大。
所以列为备选方案,等待进一步考虑。
……
除了那些天马行空的发散,有一条路,是真正被汪言认为价值巨大、可行性极高的。
只是,要想完成整套操作,需要另外一件道具的配合。
斟酌良久,汪言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清楚,打开【空白文件】,目光久久停留在注1上。
“系统,想开具证明文件必须付出同等价值的金钱,那么就不是强行剥夺,而是交易。
我是不是可以认为,这笔钱是用于和资源原主人做财务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