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猪好打,孤猪难斗,这是大山里的规矩,一群猪其中一支跑就全都跑,只顾着朝一个方向蹿,所以入秋的时候成群野猪祸害庄稼,最安全,但记住,背后不打熊,迎面不打猪。”
“啥意思?”
“猪脑子,我的意思是说打群架容易,擒贼先擒王拿下一个,剩下的多半就慌了,就是说让你被围殴的时候出手要快,别给他们机会,还有就是不要急着跟某人一对一死扛,狗急了会跳墙,再不起眼的孬货都有激起狠劲的一刹那。”
“这么打算什么英雄。”
“得,不听是吧?那你赶紧选块地,被人揍死了我好直接埋了你,然后给你立一块碑,就说是某某英雄之墓?”
“别,我按你说的做还不成。”
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人对一个才小学三年级孩子阐述的大道理,这对活宝之间类似的对话已经进行了半年,几乎每天李晟都要接受他的熏陶,学习成绩依旧寒碜,但也在学校树立起了一股很有东北爷们风范的彪悍威信,这一切当然都得归功于刁民陈二狗。
李晟背着一个空荡荡的书包,和陈二狗并排行走,歪头望向这个比他还要阴险狡诈的大人,道:“二狗,你说清楚是要我姐还是关老师,你可不能脚踏两只船。”见陈二狗理财他,李晟那张还稚嫩的脸庞浮现出一个奸笑,晃了晃那只仅放有几本漫画书的轻巧书包,“我姐喜欢聪明斯文的类型,你不行,整一个乡下人。再说就你这狗犊子加癞蛤蟆德行,怎么让关老师看上眼,我可是见过她的未婚夫,又高又帅,你在他面前就像一个卖猪肉的,根本没得比。”
陈二狗不屑道:“就你那点道行想寒碜到我?再去你娘那里修炼个十年八年吧。”
李晟撇了撇嘴,有点不甘心,却无可奈何,因为基本上他比较能拿得出手的东西都是陈二狗这厮一言一行教给他的,再说这疯子是敢一挑七江西佬的猛人,李晟这娃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崇拜的。
这崽子一直很奇怪为什么陈二狗从不会对他唠叨些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问道:“二狗子,你跟我一样不喜欢读书?”
陈二狗继续看着那份翻烂了的报纸,道:“跟你说了也不懂。”
李晟把双手放到脑后,望着天空,不知道是不是沾染了太多老板娘世故算计的成分,这个孩子有着出同龄人的深沉和老道。回到阿梅饭馆,陈二狗先打理了一下桌椅,替厨房师傅打了半个钟头下手,然后抽空给李唯补习数学,老板娘老早就放话了李唯要是能考上重点高中就嘉奖给陈二狗五个月的工资,其实陈二狗暗地里觉得这个老板娘即使放到某家大公司的一把手位置也一样能做得如鱼得水,最近陈二狗喜欢去一家废纸收购站捡漏,一些旧杂志和书籍都被他论斤买回租房,对照一本经济学书本上的观点,陈二狗现老板娘具备所有经营者的优秀潜质,这让陈二狗像是现了新大6,开始暗中学习老板娘的经营手法,回到房子后还不忘做笔记进行提炼升华,争取上升到理论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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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爷死了。
毫无征兆,让人措手不及。
老人的去世算是寿终正寝,替老人办理后事的是个沉默寡言的中年男人,黝黑,壮实,这个中年人的木讷很容易让陈二狗想到那个曾经手刃过野猪王的那根木头,这类男人似乎总不会是生活的主角,而是安静站在某人的身后,不说话只做事。
陈二狗听几个上了年纪的老街坊说这个男人是孙老头的义子,传闻籍贯在东北的孙老头的子女在三年大饥荒和文革中都没有熬过来,可期间到底经历了什么,这群上海上只角的老居民也都说不出个子丑卯酉来,有人煞有其事说见过孙老头有一堆的勋章,在抗美援朝和越南战中都立过头等功,更有玄乎的说他曾是彭德怀元帅的贴身警卫,做到了将军可惜后来受到了牵连,陈二狗对这些没有什么感触,他印象中这个教他下棋的老人只是个不苟言笑的智者,
“邓公三起三落,我算起勉强能说是两起三落,当然,比起邓公的功绩,我一辈子这点荣誉坎坷根本就经不起推敲,虚活了八十年其实就明白一个道理,小人物也要活得有尊严,男人没钱,没女人,没枪杆子,都是小事,但没了尊严,路边的狗都不会拿正眼看你。”
“二狗子,年轻的时候,多做点错事,越大越好,这样等你老了遗憾越多,就越不想死,可以多吃几顿饭,多喝几两酒。”
“活着看到敌人一个个倒下,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这是陈二狗最后一次和孙大爷下棋的时候老人有感而,也是老人唯一一次在陈二狗这个年轻土包子面前提到一点关于他的往昔,只是不等陈二狗往深处想,赢了一盘棋的老人就说要去菜市场买点蔬菜,买个二三两猪肉做个下酒菜,让他在陈二狗心目中好不容易形成的世外高人形象顿时荡然无存,下了半年多的象棋,最终从头到尾陈二狗都没赢过孙大爷一盘,这让陈二狗有点担心自己未来的媳妇。
直到后来陈二狗看到花圈上写着“孙药眠”,这才知道老人的名字,他本想帮点忙,可瞧着那个男人冰冷刻板的脸孔,陈二狗最终打消了念头,和孙老头非亲非故的,这种事情确实不好随便插手。
打理完孙大爷后事的中年男人离开之前找到陈二狗,把象棋和那对核桃交给陈二狗,说那是老人的意思。
“参酒和蛇酒都是你泡的?”临行前男人问道。
陈二狗点点头,来上海的时候带了根四品叶的人参,陈二狗一直舍不得拿出来,后来看孙大爷身子骨不是特别好,加上喜欢喝酒,就干脆拿北京二锅头泡了一瓶参酒给老人,至于蛇酒里的那条银环蛇则是他听说某个工地上见过一条碗口粗的大蛇,他特地去找了许久没抓到大蛇,倒是逮到那条银环蛇,也一起浸了酒送给孙老头,这两瓶酒花了陈二狗不少心思,光是中药药材就找了将近十七种,然后按照土方子浸泡,这参酒和蛇酒虽然卖不了大钱,但称得上大补,做这些,陈二狗不图什么,潜意识他一直把这位老人当作嗜酒的疯癫爷爷,能补偿一点是一点。
“味道中正,那参也是地道的长白山野参,你是东北人?”站在陈二狗房间门口的男人看似随意瞥了一眼满地废旧的报纸书刊,神情古井不波,果然神态跟孙老头就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嗯,我是黑龙江人,额古纳河边上的一个小村子,不过这河小,估计你没有听过。”陈二狗笑道,虽然没傻大个富贵那般让人觉着没有半点心机,但的确透着实诚。
“怪不得,你能算我干爹半个老乡了。”
穿着一身很像保安制服的中年男人终于露出一个不那么古板呆滞的和善神情,轻声感慨道:“我干爹从不受人恩惠,他就算脚瘸了烂了,走路的时候都不会让人帮忙扶一下,他就是这个性子,一辈子没改过。”
陈二狗很费解这个陌生男人为什么要说这番话,他也没想法去深思,光是看着那副象棋就挺伤感。
中年男人最后说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以后出了事情你就来内蒙古,说你认识孙满弓。”
陈二狗觉得这孙大爷的义子貌似看着老实巴交的,说这话的时候却没来由地让人感受到一股牛逼烘烘,像每次亲眼看到富贵这厮在大山里拉起那张巨大牛角弓的情景,都会让人感到惊心动魄的落差。
可心底陈二狗还是说我能出个屁事情,你丫的别咒我。
陈二狗看着这个男人的背影,低头再看着那对被老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把玩磨去棱角的核桃,叹息道:“死了?”
一个男人生前要达到什么高度的不可一世,才可以避免死于无名?如今的陈二狗不懂,他方才看着的那个背影兴许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