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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喊了她的名字(第2页)

“哈哈哈,给你看个好玩意儿。”

金万千只是笑笑,便冲着外面拍了拍手掌,随即,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便飞快的跑了进来,一双眼睛虎视眈眈的,桀骜而冷静,好像将屋中人都当做了猎物似的。

“啊!”

一旁正站在慕云玖身后的秋月,见到这只动物,立马就吓得尖叫起来。

这只动物外形很像猫,但却一看又不是猫,是一只兽。

四肢粗长而矫健,尾巴很短,上体颜色浅棕,腹面黄白色,尾端却是黑色,这样子的色彩搭配,粗狂而凶悍。

它的体型要比寻常见过的猫高大一些,可看的出来,它还只处于幼兽期,但耳尖那两撮黑色的耸立簇毛,却无时无刻彰显着它的威风。

明明个头不大的小东西,却因为这般的体态和眼神,让人不得不小心起来。

“这——豹子?”

慕云玖愣了愣,看着门口小豹子一样趾高气昂的小动物,感觉有些陌生。

她印象之中的动物,完全跟这个小家伙对不上号。

“错了。”

金万千笑嘻嘻的摇着一把折扇,可慕云玖却更加觉得,他像弥勒佛了。

“那是什么呢?”

倩兮也感到非常的好奇,眼神不住的打量着那只小动物。

不同于一般的猫儿,即便是脾气比较差的猫儿,也比不上面前这只动物与生俱来的野性和不逊。

“这叫做猞猁。”

金万千冲它伸了伸手,猞猁便安静的走上前来,用脸颊蹭了蹭他的手。

可即便做着如此乖巧的动作,猞猁的头也未曾低下。

“猞猁?”

慕云玖不禁一愣,“这个名字倒是听过的,但是……的确没见过。”

猞猁的确是一种猫科动物,但是却生性喜寒,身形有豹子的矫健,狼的孤傲,独居而且偏好夜间出没。

“我在北境停留的时候,一位友人刚好收养了它,稍稍驯服了一下,但却还是野性十足的,我想到你身边颇为单调,便要了它回来,跟你做个伴。”

“北境?”

听了金万千的话,慕云玖更是有些疑惑了。

之前,倩兮也跟她讲过一些,这个时代的各国各朝。

北境地处极北方向的北寒之地,那里高原高山林布,还有着寒冷的荒漠与丛林,气候极其恶劣,但是,环境却别有一番独特的美感。

生活在那边的,有很多游牧民族。

类似于,现代社会的蒙古族、藏族那种。

金万千去那边干什么?买手抓牛羊肉吗?

“对,那边有一些生意。”

金万千依旧不准备解释一下,便又摸了摸猞猁的背,冲它指了指慕云玖。

而猞猁却只是看了慕云玖一眼,丝毫不动。

“路人感零分啊。”

慕云玖哭笑不得,觉得这猞猁的眼神,分明是看不上自己。

“哦对了,它很喜欢吃鹿肉。”

金万千仿佛才想起什么似的,便指指已经摆在屋里,其中一个大袋子,说道,“那里面都是鹿肉干,我路上喂了它一路,终于不打算咬我了。”

说着,还举了举自己有很多抓痕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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