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副其实的透明人。
他也不打算再等下去了,起身离席,愤愤地推开了包间的大门。
“哎呀!”
林墨急冲冲地想要离开,全然没注意到门后的女人,林墨撞到了她,女人倒退两步差点踩住长裙后摆而摔倒。
幸运的是,有人扶住了她的腰际,将她扶了起来。
“对,对不起。”林墨赶忙认错。
“是林墨啊,好久不见。”女人开了口,声音如春天的百灵鸟般婉转动听。
林墨认出了她,女人是当年的班花。
林墨暗恋过她三年,从未告白过,因为班花的追求者太多,而自己压根连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高中三年,打马而过,他们说过的话加起来连十句都没有。
“是好久不见,你还像个学生一样冒冒失失。”
林墨没来得及开口,接话的是扶起班花的男人,他高大挺拔,长得也算一表人才,手腕的百达翡丽更是佐证了这一观点。
林墨此时才注意到,男人扶住班花腰间的手仍未收回,显得暧昧十足。
他明白过来,班花已经有主了。
心里泛起苦涩之余,又嘲讽起自己的矫情。
怎么?难道班花要守身如玉,等你这个废物来接走她不成?她甚至对你一点感觉都没有,醒醒吧!
接着,陆续有同学进场,从他们的交谈中林墨才得知,原来他们半小时前就到齐了,只是堵在大厅里寒暄,没人进包间罢了。
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包间里傻等,无话可聊,无人可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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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会无非是吹嘘各自过得多好的扯淡大会,林墨安静地吃着盘里的食物,把它当做一次普通的聚餐。
同学们聊着聊着,话题不可避免地来到林墨的身上。
班花的男朋友抖了抖烟灰说:“林大作家,最近混得如何啊?上学那会就听说你文采斐然,作文登过校刊,现在是不是已经当上作家,一年版税好几百万了?”
“早不写了,赚钱要紧呢!”
林墨打了个马虎眼,哈哈了两句,随便敷衍了过去。
话题已经跳过去,可班花却两眼闪烁着期许的光,凑到他的面前,又亲切又温柔地问:“林墨,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高中时期我挺喜欢你写的东西,感觉特别有温度。”
如果是被任何人问起,林墨都不在乎,他可以扮丑装傻卖疯癫,说一句谁家好人写小说,早都饿死咯!
可偏偏面对班花的关心,他撒不出谎。
实话实说,除了一部电影剧本,这么些年他一事无成。
面对功成名就香车豪宅的老同学,更显得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要怎么做?站起来说「你们看过最近的新电影没有,那可是我写的!」,听着未免也太凄凉了,像极了败犬的哀鸣。
恐怕多半会迎来一句「这年头谁还看电影啊?」
在绝对的世俗名利面前,文艺反而成了至俗之物。
憋了多年的一口气,总归是泄气了,悬着一生的心,也大抵是死了。
砰!!
就在林墨心如死灰之际,一个男人推开了包间的大门,他同时拥有学生的稚嫩与成年人的老练,那双看穿生死的眸子给众人带来无形的压迫感。
尤其是他无可匹敌的英俊外表,令全场男同胞自惭形秽,令女生们小鹿乱撞。
而当他看见林墨的那一瞬,他忽然一改冷峻,一脸的笑容,阳光灿烂。
“林墨,我可算找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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