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刑』字脱,据凌瀛初本、迂评本补。
#3『乱』误为『辞』,当改。
#4『必』误为『心』,据凌瀛初本、迂评本改。
#5此处衍『其欲治又不甚也』,据陈奇猷本删。
#6『名』字衍,据陈奇猷说删。
#7『太』显系『大』之误,当改。
#8『治』字脱,据迂评本补。
#9『千戚』显系『干戚』之误,当改。
#10『衡』字衍,据迂评本删。
#11『推』字衍,据迂评本删。
#12此处明显脱『之』字,当补。
#13『则』误为『于』,据凌瀛初本、迂评本改。
#14『能为』误倒,依文例改。
#15『尽』字衍,据凌濠初本、迂评本删。.
#16『虽』误为『谁』,据赵用贤本改。
#17『日』误为『曰』,据陈奇猷本改。
#18『庶过』显系『庶适』之误,据陈奇猷本改。适通嫡。
#19『因』误为『固』,据陈奇猷本改。
#20『下上』误倒为『上下』,于义相反,当改。
#21『易』显系『见』之误,当改。
#22『止』误为『上』,当改。
#23『之』字衍,依陈奇猷说删。
#24『必』误为『以』,依陈奇猷本改。
#25『法』字脱,据陈奇猷本补。
#26『上』误为『止』,据陈奇猷本改。
#27此节缺标题,据赵用贤本补『主威』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