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那吵架,站在门口的王子骐却置身冰窖中,彻底明白这个所谓的公司食品危机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坑,而自己一家人全都掉进去了。小麦负气离开,自己孩子没了,女朋友身体精神都受到巨大打击,家里的情况简直不堪直视,而受益最大的就是苏家和于家。
再仔细想一想就可以牵出原委,于洋是学医的,从医务室里顺手牵羊拿些东西不是不可能,他父亲又是公司老一辈的股东,进出工厂不难,再顺便买通一些缺钱的人和想浑水摸鱼的人实在是简单不过。什么都很简单,简单却把叱咤风云几十年的王家打击的差点破产。
愤怒的火焰彻底侵蚀了王子骐多年理智的心,并且像火山爆发那般迅速而猛烈。没了理智控制大脑,他冲了进去,用拳头痛击那两个让他愤怒的人,两个人的惨叫声也随之传遍了整栋大楼。
听到惨叫声的人们纷纷过去看热闹,眼见着要酿成大事故,围观的人什么也顾不上了,纷纷冲进去,拉人的拉人,报警的报警,喊医生的喊医生,找经理的找经理,顿时乱成一团。
接到报案的警察迅速进来将人带走,王凯接到云涵打来的电话急了:刚过去没多久的祸事,王家可不能再成为众目睽睽下的发光点。
王凯确实多心了,不过是男人之间打了一架罢了,而且王子骐一方只有一人,对方却有两个人,罪名更小了。抓人的时候云涵一声没吭,但人刚一抓走她就给自己的舅舅打电话,请他帮忙关照,并且将事实经过全部一五一十地告知了对方。
云涵的舅舅是本省的省副秘书长,位高权重。何况当年他落难时,恰巧是王子骐苦追云涵未果正值苦恼时机,后来听说了他蒙冤被撤职的事,还是王子骐花了大价钱不知走了多少弯道托人将他救了出来,王子骐既是救命恩人,又是自家唯一的准外甥女婿,犯的又是小错,打个电话的功夫而已。
王子骐胖揍了他们一通,连牢门都没进就给放出来。经此一事,王子骐对王蜜和于洋更是深恶痛绝,发誓再也不与这二人来往。但出了事故没多久,于洋就携着娇妻双双飞往美国学习去了。
夏宁从公司回来,看见王麦在厨房里忙里忙外,不由叹气,她从心底替王麦不平。
王麦看她回来,连忙端出做好的饭,擦擦手,说道:“先等着,白粥还没煮好。”说着又进到厨房里忙活去了。
经过长时间的思考,夏宁咬着瓷碗边沿,还是说了出来:“小麦,于洋和王蜜去美国了。”
夏宁原本劝说王麦什么既然走了就放下仇恨别想着出那股无名之火了,人这一走估计就再也不会回来了,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什么的话。不想王麦还是一声不吭低头吃饭,这更令夏宁不解:她这些日子不是一直想着反击么,怎么这么安静?
其实,所谓的报仇不过是王麦一时的气话,当时一团又一团的火气在她头上降落,一个女孩子怎么可能一直保持冷静和理智?所以才会有了之前的蠢事和自甘堕落,慢慢的王麦冷静下来后认真思考后恢复理智。正当她真正打算打掉孩子时肚子已经六个多月大了,贸然打掉对孩子大人都不好,没有办法,王麦只能选择将错就错,顺势将孩子生下来送人抚养。可是剩下来之后不知道哪根筋又不对了,看着孩子白净的笑脸,再看看孩子安静的睡着,看看孩子拼命允吸自己的乳汁,王麦心软了,后来又为自己找借口,没准留着孩子将来还真能给于家一些威胁哪。
自从被王凯痛打一顿之后,王麦更加冷静思考,她将自己超脱于事物之外进行观察,其中王凯有一句话对她影响非常深刻:“女孩子本就是这世上的弱者,再不自尊自爱自强自信,别人更欺负。”
王麦是个很聪敏的女孩子,她明白,于洋不喜欢自己,又怎么会喜欢自己的孩子。用这个孩子最都让于家闹一阵子也就没什么作用了反而会赔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和生活,太不划算了。
房租便宜,地段又好,条件十分诱人,搬来的两个女孩最终还是搬走了,原因很简单,她们实在不愿意在半夜睡得正熟时被一阵婴儿啼哭声吵醒,白天忙碌的生活已经够让她们心烦的了,现在连个安静睡觉的地方都没有,对她们的未来生活影响实在是大。
王麦没有阻止,毕竟她们跟自己无亲无故,不会像夏宁那般忍受孩子夜半的啼哭声而无动于衷。
这时是王麦最落魄的时候,她没钱,还要照顾孩子,前些日子她们的钱已经全部花光,并且欠了不少的外债,王麦为了生活,将周围所有能借钱的人都借了一遍。有些时候夏宁有时不在家,王麦只能饿着肚子,她饿的受不住,只能吃夏宁从农村老家蒸好拿来给她填肚子的馒头。平日馒头放在冰箱里冻的像石头,王麦放在锅里蒸软再拿出来吃,孩子这时还习惯吃奶,这倒为王麦节省了口粮。
此时孩子已经快一岁了,天生聪明的孩子不到十个月时便能满地蹒跚的走路,边叫着妈妈边扶着墙角或沙发边走到房间或是厨房,扑到忙碌的母亲的怀里。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说,母亲的怀抱是最安全最温馨的港湾,只要在那里,他就能躲避所有的风吹雨打,杂音暗语。
此时王麦经过一年多的精心准备,顺利应聘到一家大型商城任服装导购员,卖衣服利润少竞争又大又不容易卖。找到工作的王麦开始发愁,毕竟孩子还小,她想领着孩子上班无异于痴人说梦,可是现在的她太需要一份工作了,她喂得另一个孩子已经一岁多了,没有一个月两千块钱的奶水费,也没有固定的租金收入,仅凭那些金银首饰又能支撑多长时间?而且这些东西她已经卖光了。
接到通知书回来时,王麦领着孩子满脸愁容的慢悠悠游荡在回家的路上,孩子又开始吵着鞋子不好。王麦低下身子一看,才发现孩子的鞋底子掉了。王麦舍不得买新的,领着孩子到了修鞋的地方去修鞋,一大溜修鞋的老少男女进入眼帘,王麦不淡定了,找哪家啊。
眼光四目望去,突的一下,王麦被定格在那里,她看到一个残疾人,一个腰以下皆被截去、歪着靠在车上、一脸沧桑的皱纹、大约五十岁上下的老人正坐在椅子上热情的给来人修鞋,在他的脸上看不到一丝身为残疾人有的痛苦。
王麦似乎看到了什么,又似乎没看到什么。只是大脑不受反映的命令她带着孩子慢慢地慢慢地走了过去。
看到顾客上门,老人热情的接过鞋子,他很善谈,看见这么漂亮的女子身边跟着一个精致的孩子过来,明媚高傲的五官极为相似,心里一下子暖和起来,很快地和她攀谈起来。一老一少很快谈论的热火朝天,就像很早及认识的忘年交一般。
从谈话中王麦得知老人在很早时候就因为某些原因造成腰部以下全部被切除,后来为了生计他学了修鞋这门手艺,到现在已经干了近二十年,算是这行中的老江湖了,无儿无女,独自一人生活。
看到漂亮精致的孩子,老人家十分喜欢,从兜里掏出他随身携带的奶糖递给孩子,塞到他手里,说道:“吃吃,好吃的,别嫌爷爷身上脏。”
孩子眨着晶亮的黑色眼珠不错的等着老人,看了一阵,高兴地接过,撕开包装纸,咬下一半留下一半,嚼完嘴里的奶糖,孩子又将剩下的奶糖咬开,用还未长全的幼齿去咬去舔中芯的花生,这般吃法看的老人目瞪口呆。
王麦摸摸孩子的头,尴尬的笑着解释:“这孩子吃东西向来都是这样的,像,像他姥姥,再普通的东西也能换好几种吃法,咬着,嚼着,舔着,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我倒没这么多习惯,可能是因为隔代遗传的关系吧。”
:“哈哈哈哈。”老人被彻底逗笑,越发喜欢这个孩子。
修完鞋子,看到夕阳西下,老人开始收拾家伙事儿,王麦看见老人坐在自制的轮椅上,一个简陋的轮椅,上面只有一层五公分的木板当座椅,木板上铺着一件自己手工制作的小毯子,木板下安装了一个几个小小的滑轮,每当老人需要移动时便用手中的棍子撑地,两双胳膊交替前行滑动轮椅,凭靠这种力度行进接近车子,然后一只手撑住电动三轮车的把头,一手抓住座位后的护栏,借力向上撑起身体,让自己做到三轮车的座位上,然后弯腰拿起放置在地上的简易轮椅,发动车子回家。
老人临走时邀请王麦有空去他家玩耍,最好带着孩子一起去。
第二天,反正没事,王麦就领着孩子登门拜访,老人果然依言在家里等着,准备好了许多吃食。看到空落落的屋子,王麦心里一阵唏嘘,又是个孤独的人。
一来一往,王麦和老人熟悉了,听到王麦的过往,老人也是唏嘘不已,主动提出将孩子带到这里他帮忙照看,这不由让王麦十分高兴,这下子她能安心上班了。
从此每天上班前王麦总会做好中午自己和孩子的饭食,出门带着孩子,将孩子送到老人跟前,再跑两公里多的路程去乘坐公交车上班。
每天都这样,风雨无阻。渐渐的,王麦和老人成了好友,无话不谈,从老人的身上,王麦对生活的态度也好赚了不少。
毕竟这社会就是要比着才有生活下去的动力嘛,自己好歹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而且身体健康头脑机灵,比那些残疾人好的太多了。这样一比,王麦的心里平衡了。
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