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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第1页)

教授睁开双眼,手指划向城北绘制出的红线上。记忆好的路线、途中必经的场所还有交通工具全部符合早上设计好的行动需求。地图上的标注完美无缺的全部被记住了。他认为记忆是不牢靠的,所以才会把行动先从大脑过滤一次然后再在地图上得到验证。他是对的。只要迈出的第一步能够成功,那么接下来将会水到渠成。

他再次闭上了眼睛,从‘全国民主军事力量’的豪宅出来后,时间剩下两个小时二十分钟。他快速的找到已被禾久石按排好的山地摩托车,驾驶摩托车穿过一段偏僻泥泞的小土路,这条小路坑坑洼洼的很难走,只有在时间紧迫抄近路时才会被人利用,所以基本上没有人会在下着小雨的夜晚走这条小路。捷径可以使压缩时间,也可以使他不被人发现,而存留在小路上的轮胎印将经历一夜的小雨冲刷,最后销声匿迹。没有人能够查到这辆摩托车。接着,他像是神出鬼没般,只使用了三十分钟就可以从城北到达城中央的41号大街。他的目的地是守备森严的大皇宫。这里需要九十分钟。因为他需要复制一个在曼德勒省举足轻重的人物的手机通讯录。如果那个人发现了他,他只能杀掉那个气急败坏的家伙,也许是一脸惊讶的胆小鬼。勃朗宁手枪就是干这活的。

最后,他将驾驶停在大皇宫不远处的一辆出租车返回城北。不出意外,‘之’字形柚木大桥的中间位置的那个人只需再等待三十分钟就可以。

三个小时的行动规划详细无遗的被教授铭记于心并且在脑海中运行了多达五次,他再次确定一次,行动将在雨幕中完成,终将会在漆黑的夜中回归平静。

他把桌子上的地图拿起来,双眼死死地盯着粘在地图上的三张剪报,三个男人的剪报。

剪报只有半张a4纸大小,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日文,这些信息也是需要加强记忆的。教授看了一眼粘在城北马哈木尼塔景区的人物肖象。剪报上是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粗狂男人。他的眼睛是浑浊的,像被搅混的陶塔曼湖。他的身份是城北区全国民主力量组织的领袖,他的名字取自《大智度论》中的一句话:若法因缘生,是法性实空。若此法不空,不从因缘有。巴法生。有人说,他生来就是为了民主团结而战,他的名字说明了一切。他坚称缅甸应实施民主议会,取缔军事组织在议事法庭的地位和权力。因此,他惹脑的不仅是以军事主导的缅甸,他还得罪了西方列强和某些国家在缅甸的军事主张,其实,是动了他们地奶酪。那些国家认为,如果缅甸被巴法生控制,不知会惹出什么难以收拾的乱子。巴法生从一个小跟班成为一名手握重兵的军阀,经历了大小军事内战不计其数,他的言论被印在报刊杂志上,他录制的视频被放到电视上,他说,缅甸的信仰来自《杂阿含经》,只有人民自己当家做主才是真正的缅甸。最后,巴法生的名字前面的‘巴’字被他的人民换成了‘吴’,以示对他的敬重和爱戴。

巴法生的确做到了,在城北区民族团结组织与民盟部正打的疲惫不堪时,他乘虚而入,托管了城北的所有地盘。虽然使用的是他之前嗤之以鼻的贿赂方式。他也非常了解‘法议院’的那群老头实为被缅甸联邦巩固与发展机构的提线木偶,他用光了积累的财富买通缅甸联邦巩固与发展机构的混蛋,城北成了他的囊中之物。他又一次满足了自己的控制欲,他从来没有担心过金钱的流失。他认为,有了土地,就有了人民,钱自会再次回到自己的口袋。

他还认为,这是改变现状的唯一选择。

教授很清楚,人一经偿到了暴力的滋味,就会迷恋它,喜欢上它,然后上瘾。暴力给予他权力,给予他富绕的土地和被人尊崇的错觉。巴法生开始沉陷其中,不顾人民身陷水深火热的事实,他被困在活色生香的陷阱中,他最喜欢去的地方从以前的释迦牟尼佛象变成了被人称为酒池肉林的马哈行宾馆。教授想,也许是他为自己的名字承受了太多的不该他面对和接受的重担,也许他已经开始视自己的名字为一个玩笑。

今天,化身第六比丘的教授,将把巴法生在他的名字中解脱掉。

第二张剪报是一个瘦小的男人,他的名字和他的身份有几分相像,他叫丹将史,媒体称他为史将军。他同样是曼德勒最有权力的人之一。他的左脸颊上有一颗很显眼地痣,下鄂很干净,上嘴唇留了两绺灰色的浓密的胡子。他的眼窝深陷,瞳孔仅有的一点黑色漂浮在夸张的大片乳白色虹膜中。他就像一名第三世界的灾民,经受了长年的营养不良导致眼睛突出,全身消弱。

教授记录在剪报上的日文,就是史将军的详细数椐。史将军是一个身高不足一米七的小个子。他的威严和权力建立在自己的残暴行为上,没有人敢反驳他,也没有人敢对他不敬,大多数情况下,他的那群乌合之众都不敢正眼瞧他。他滥杀无辜,视人命为草芥。尤其是在他被精神药物控制的情况下,更显暴戾。药物满足不了他时,他会拿出imi公司纯金珍藏版沙漠之鹰射杀手无寸铁的抵抗者。那些抵抗者来自城北,也有一些来自城南。这些人只供他享乐用。教授希望史将军被药物麻痹昏睡在自己的幻觉中,或者,他射杀了足够的人,厌倦了血腥和杀戮,进入了梦乡。他不希望正当自己复制他的手机信息时被打扰,或都被人阻止。他同时也希望史将军因药物摄入过量,肮脏的手指无法拨动沙漠之鹰的扣机。

教授耗费两年时间收集齐他们的详细数据,他把他们的生活习性,性格以及经常出没的场所全部记录在案,详细到可以为他们写一部个人传小说。案头工作布置完毕,该到了行动的时刻。他想像着自己正站在曼德勒山山顶的护栏处俯瞰着整个城市,他想,第二天,曼德勒就会被卷入永无宁日的战争中了。

晚上八点。小雨更加密集起来。伊洛瓦底江的水位涨了三厘米。这简直是天作之合。教授从平常放眼镜的抽屉中拿出勃朗宁半自动手枪,插进腰带和裤子之间。只需要十一颗子弹,一只弹夹就够了。他心想,如果不到迫不得已,十一发子弹是没有必要全部射空的。毕竟,参加的不是枪战,而只是暗杀、情报收集和传送信息这么异常简单的任务,尤其在职业生涯中执行的多次任务中,他只开过‘必要’的几枪,所以他选择的不是全自动式手枪,他的勃朗宁手枪虽然不能提供强大的火力支持,可是,半自动手枪的优势就是可以控制火力的输出。他把黑色的防水衣套上自己的头部,顺势向下拉,盖到全身。防水衣遮住了里面暖色系地保暖羊毛衫,兴许也可以起到防寒的效果。接着,他把万宝龙枪框眼镜放到了下衣口袋。一切准备就绪。

就在这时,问题出现了,教授摸了摸自己的腰间,如果遇到紧急事件如何快速的拿出勃朗宁自保或者解除危险呢?教授摇了摇头,防水衣是必不可少的装备。勃朗宁也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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