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什么时候拿走的?”
诗诗看着戒指,这不是刚才还带在自己手上吗。
什么时候到了凌天的手上她没有发现呢。
急忙伸手去拿戒指,同时望向右手,这确实是她的。
“这个很简单,就和手表一样!”
就在这时,凌天突然抬起了左手,手上拎着手表不正是诗诗的吗。
“这也是我的!你什么时候做到的?”
一伸左手,诗诗惊讶的拿过那个手表,刚才这手表还带在她的左手腕上。
可是怎么一转眼,就到了凌天的手里,而自己毫无知觉呢。
“这个并不是很难,只要你知道什么时候该动手一样!”
就在诗诗接过手表的时候,凌天一抬手,一个钱包出现在他的手上。
粉红色的钱包非常可爱,一看就是女孩是用的,凌天微笑着将钱包递给诗诗,她都看傻了。
“我怎么知道?”
自己那三脚猫的功夫,在凌天的面前简直就是班门弄斧。
现在她早就忘记,被凌天占便宜的事情了,一双大眼睛泛着崇拜的目光看着凌天。
“你会知道的!只不过这条路可不太好走,而且你完全没有必要!”
凌天微笑着将手中来回闪烁的银行卡又在诗诗的面前晃了晃。
这张银行卡不正是诗诗钱包里的吗。
这一切简直就和变魔术一样的出现,诗诗将抓过那张卡片,一脸崇拜的看着凌天。
“我不怕苦,教给我好不好?”
诗诗简直是捡到宝一样,一连期盼的看着凌天。
“告诉我一个理由?”
凌天又一次抬起手,他的左手上拿着的,正是诗诗刚刚带回去的戒指。
而这一切,并不算是什么东西,偷盗,这种事情对于大部分人,是深恶痛绝的。
对于少数人来说,则是吃饭的手段。
但是对于凌天来说,有的时候身上什么都不带的时候,这顺手牵羊的能力,可以让他们在任何地方活下来。
就好像军人不仅要学开枪,更要学搏击,即便是在热兵器时代。
因为枪总有子弹打完的时候,但是搏击只要有手,就可以战斗。
只不过这种技能,也只是在情况需要的时候才会使用,凌天可不靠着这门手艺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