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因为《终极笔记》掉进了坑里,再加上之前有过一个关于盗墓笔记的快穿脑洞。
脑袋一热就开了这本书。
设定都没变。
某种程度上来说,白初是个弟弟至上的人。
他喜欢白朝,对白朝绝对信任。可以舍命去救白朝。
他能给白朝一份从始至终,绝对纯粹和炽烈的爱,让白朝的前半生不至于一直都冰冷潮湿。
当然,本身白初也希望得到一份这样的爱,他也在向白朝索取爱意。
很长一段时间里,只有白朝能看见他。
在他心中,白朝本身就与众不同。
也是因为这种共性,他们才走到了一起,一起相伴了那么多年。
说是小哥也不算小哥。
在我的笔下,小哥从里到外都有了变化,无论是性格,还是结局。
或者称呼他为白朝更加妥帖。
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
张起灵属于胖子,属于吴邪,属于无数稻米。
白朝属于白初,属于我,属于阅读过这本书的读者。
白朝这一生跌宕起伏。
出生在那样的家族,从小经历了常人没有经历过的一切。
从民国一步步走过来,见过山河破碎的样子,也一步步看到国家强盛,看到科技日新月异。
一路上遇见了许多人,有好友,有亲人,有爱人。
他经历了足够多。
也正是因为经历了足够多。
这些人一个个离去之后,他也会想知道自已的终点。会思念那些人,想要和他们再次团聚。
他能平静的面对死亡。
死亡对于他来说,或许并不算是终点。
因为他爱的人和爱他的人都会在另一个时空等着他。
—————
再次感谢各位花时间同我走过这一段旅程。
山高路远,后会有期。
我们下本书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