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洪州城人多眼杂,出城后很久,也到处都是人烟,故而,叶天选择了骑马前进。
马是高头大马,膘肥体壮。
它虽然做不到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不过也差不多了。
它不是凡品,是丁-元荣的坐骑。
事实上,征用这匹马,还是丁-元荣主动提出来的。
丁-元荣表示,反正马上就要去花旗国发展了,不方便携带,这匹宝马就送给叶天了。
“哒哒哒……”
马蹄声阵阵,穿街过巷,穿过平原,又逐渐跑向深山老林。
夕阳西下,金光洒满人间。
傍晚五点多一点,叶天进入了洪州市,暨抗日义勇军总部的势力范围。
因为他们的战斗力很一般,又因为这个部门很重要,故而,驻地很偏僻,很难走。
为此,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叶天不得不牵着马前进。
因为叶天跑的很快,而在崎岖不平的山路上,马走不起来,故而牵着它很影响速度。
但是,叶天很会来事,很好的利用了这个时间。
掐指一算,叶天想到一件事。
上次护送石玉兰来这里,自己给八爷们散了一波大财。
但是,市-委-书-记兼市抗日义勇军总司令——林毅,却会将大部分交给更上级。
另外,他们吃苦习惯了,就算留下一些钱财,但绝对不会挥霍。
也就是说,他们仍旧过着节衣缩食的日子。
为此,牵马前进的同时,为了改善一下他们的生活,叶天发了个大招。
运用FN57手枪的无声功能,在绝佳视力的帮助下,叶天猎杀了两头狍子。
其实,若非考虑这匹马害怕凶猛野兽,如老虎、黑熊、野猪等,死的也害怕的话,叶天就不猎杀狍子了。
另外,叶天还猎杀了五只山鸡。
让叶天高兴的是,猎杀山鸡的时候,他竟然无意中发现了一株野山参。
心神电转,叶天就打算好了,将这株野山参送给好朋友——欧阳娜娜。
欧阳娜娜身高166,算不上高,但是和矮也不沾边。
另外,她还稍显丰满,尤其是圣女峰,鼓鼓囊囊的,大的吓人。
不过,因为长期从事收发电报工作,很少参与锻炼,她的体质不怎么好,还经常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