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嘉笑眯眯地点点头:“好呀,我才不怕狗呢。我家就有只小黑狗……”
她们热热闹闹地聊着天,言卿却开始望着窗户出神。
她的瞳孔渐渐失焦,耳边的说话声像是隔着一层薄膜,明明在响,却听不清字。
直到顾清焰明媚的笑容在眼前放大——
“那我们先去选一只狗狗,再去买它的生活用品好了!”
***
“言小姐,您想先去看小型犬还是大型犬?”
邓淮启动车子,开口问道,
“或者,您可以先看图片,选中了咱们再去现场。”
言卿思索几秒:“去最近的就行。越近越好。”
邓淮一愣,只好点头:
“要说最近的,我倒知道一个,是咱自家的狗场。但是吧,您要是喜欢博美吉娃娃之类的,里头肯定找不着。那是训练工作犬的地方,多数都是大狗。”
“工作犬?”顾清焰来了兴趣,“像警犬那样的吗?”
“差不多,”邓淮含含糊糊地说道,“主要是品种不全。您要是想养小崽子,肯定也有。”
“我们去吧!”顾清焰兴奋地拽言卿,“感觉那里的狗狗肯定很帅!”
“行行行,”言卿失笑,“听你的,我们就去那里。”
……
狗场在郊外,离市区很远。
几人下车时,一个混血女孩儿迎了上来,笑得十分爽朗:
“邓淮哥,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布莱兹——”
邓淮还没说完,女孩就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布莱兹……?
言卿不禁露出一抹笑容,果然是人如其名。
这女孩儿几乎跟邓淮一样高,模样就像一头矫健的美洲雌狮。
她的肌肤浅褐,一头米色的卷发在头顶高高束起,有一双充满野性的绿色眼睛。
从面容上看,显然是个混血儿。
深邃的眼窝,优越的骨相,比肌肤颜色更浅的嘴唇……
初夏的天气还没那么热,但她穿着露脐装、牛仔短裤和小马甲,露出清晰的腹部线条。
手臂和腿部的肌肉结实而流畅,随着她的动作拱起漂亮的弧度。
因为肤色较深,身上的伤痕倒不是很明显。
“哇哦,酷girl。”
顾清焰赞赏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