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咱们是什么兵种?是航空兵。航空兵的师长们都不配警卫员,所以我们参谋是配枪的,到时和首长一起出去我们就是警卫员。”
如果我当了八年步兵,我绝对不会去稀罕枪,可是我不是步兵,而我从小就喜欢枪。
要不怎么说我这个人长不大呢?最后吸引我去做参谋的竟然不是别的,而是手枪。
我要走了,我要去师部训练科了。
我围着我的飞机转了好几圈,我的心情并不快乐。
我是那种有点悲天悯人的男人,有时还真是挺没出息的。
这是我的飞机,我喜欢飞机。
我认识它们时我还不到十六岁,我和它们相处快九年了。
停机坪我以后还会来,可是我要离开我的飞机了。
小徐和小马在我上军校的时候就复员了,我的战友们来的来,去的去,已经换了无数回了。
只有飞机,它们没有换过,它们一直就在这。
沈国华说得对,人是要有想法的,人是要往高处走的。
命令已经下了,我必须要走了。
这时我还真有点恨那个沈国华,恨他那张能言善辩的嘴,恨他用一把手枪就把我给忽悠了。
我做了他的室友后才知道他那张嘴的厉害,他是那种可以把死人给说活了的人。
我早就知道老北京们喜欢喝的豆汁不好喝,可在他的忽悠下我竟然会专门去一次东安市场,就为了喝到他说的那种世界上最好喝的东西。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个大夏天,我费了半天的劲才找到他告诉我的地方。
那天天又热,我又渴,我端起那碗被他形容得连王母娘娘和玉皇大帝都爱喝的豆汁,一口下去没把我呛死。
什么味啊?
豆汁就是豆汁,爱喝的人就是爱喝,不爱喝的人就是不爱喝。它是胡同口的也好,是东安市场的也罢,它就是那个味,它不能让不喜欢它的人喜欢。
可就是这个沈国华,他就是能让你信他,他就是能让你非要去尝试一下。
许多年后,有个买保险的男孩在我面前说了半天,想让我买他的保险,可任他怎么忽悠我都没有上当。
望着他离去时失望的背影,我突然想起了沈国华,我想这家伙要是有沈国华那张嘴就好了。
沈国华没有去卖保险,这家伙要是去卖保险一定能发财,因为他太能说了。
沈国华转业后成了一个单位的工会主席,据说他们单位的离婚率特低。
因为不管是谁,只要经过沈主席的教导,肯定就不再想离婚那档子事了。
他说话有个特点,他一般不让别人说话,他一个人能说上半天。
也不知他哪来那么多的道理,人家说半天话都不带重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