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从那之后,每天生活在便民村,帮村民们看病。
可是李家人对我妈也不好。
他们嫌弃我妈是个女娃娃。又想利用我妈赚钱。
表面上,他们敬仰我妈。到处宣扬自已的女儿是神婆。
暗地里,他们拿走了我妈赚的所有钱财。每天只给我妈吃剩饭,吃馊饭。
我妈自然而然的弄死了李家人,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无疼无爱的家人有什么用?倒不如孤身一人。潇洒自由。
我妈占据了李文娟的身份,占据了李家的房子。她在便民村生活了十几年。
直到李文娟的身体也长到了20多岁。那时,村里来了一个知青。文质彬彬,高大帅气。
我妈说,那个知青长得好像当年同她一起私奔的小伙子。
我妈再一次坠入爱河,并且身怀有孕怀上了。
可这世上,愿意为我妈付出生命的小伙子只有那一人。
知青是个负心汉。有了回城的资格,便嫌弃我妈的身世。
知青离开后,我妈孤身一人把我生了下来。然后,传授给我巫术。并且,她每天也在尽心的钻研可以重获新生的巫术。
在我10几岁那年,我妈终于研究出来了一门法术——换皮。
换皮本是藏门巫术之中最邪门儿的一种。母亲以前做神女的时候,一直没有把这门巫术研究明白。
后来,我妈终于把此法研究通。
她讨厌李文娟的身份,一个农村人穷困潦倒。便是有几分姿色,也注定做不了人上人。
所以,我妈亲身示范。她给自已换了一身新皮……”
李雪缓缓的讲述。
想当年的央金卓玛,用了10多年的时间研究出了换皮之术。
恰巧那个时候,有一对儿从京都来的年轻夫妻,找李文娟看邪病。
那对年轻夫妻里的女人刚满二十五岁。容貌娇俏,身材婀娜。
而那对小夫妻里的男人家境十分的殷实。父母均在京都做高官。那男人自已也开了个连锁酒店。全国知名。
恰巧,这一对小夫妻刚刚结婚。来到北方城市旅游。
年轻妻子因为水土不服,上吐下泻。再加上她身娇体弱。住了整整一个星期的医院,病仍旧不见好。
同病房的一个老大爷告诉这对小夫妻。说在便民村儿,有一个小神婆看邪病特别有本事。
年轻夫妻闻言,便出了院,去找李文娟看邪病。
李文娟,也就是央金卓玛。
她一眼相中了这年轻女人的肉身。李文娟把男人支走,她当着李雪的面,展示换皮之术。
李雪继续悠悠的说着。
“想当年,我妈亲自教我如何换皮。
她用一把锋利的小刀。从那女人的后脑下刀。割开她的头皮,一点一点向下滑。
行刀的过程先是划过后背。然后再划开两条大腿和手臂。最后一点一点的将皮肤剥离。
再用金刚降魔杵。将那女人的魂魄打到魂飞魄散。
我妈说,杀人是会遭天谴的!
因为那些冤魂会来找仇人索命。或许,去地府喊冤。
可是,只要你把他们的魂魄打的灰飞烟灭。那么,就是天不知地也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