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是最有意思的,你知道黄泽培,他就是以为姜清清很特殊,才甩了前女友去泡她,结果,一天就给拿下了。”
“三年VS一天,这可真够讽刺的啊!”
“谁说不是呢,我要是林云啊,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哪里还有脸见人啊!”
“。。。。。。”
校门口,围观的吃瓜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声音不大,但却都能清晰听见。
林云听的很清楚,他本来脸皮厚也无所谓。
但刚经历分手,内心破防,又被路人无情鄙夷,心态莫名发生了转变。
只见他紧紧攥着手指,低着的头微微抬起,目光扫过姜清清和一众大学生。
吃瓜、鄙夷、嫌弃、厌恶等种种情绪尽收眼底。
一股愤怒自心底油然而生。
舔狗怎么了!
卑微怎么了!
喜欢一个人这么做有错吗?
他是舔狗没错,但他也是男人,也有尊严!
看着满地的残破的鲜花,再看着一脸讨好,对着电话里男朋友撒娇的姜清清,林云的拳头攥的发白。
“亲爱的,你怎么还没来,人家在校门口等你半天了呢。”
“亲爱的,我跟你说,那个穷吊丝林云啊,跟一条狗一样粘着我,真是烦人。”
“亲爱的,人家今天穿了黑丝。。。。”
听着越来越露骨,越来越恶心的对话。
林云胸口中的那股浊气终于达到了顶峰,他双眸不知何时染上了一抹血红。
弯着的背脊,也慢慢的挺直了起来。
三年了,他追上姜清清之后,也只局限于牵手。
甚至,连亲吻这一步都没达到。
按照姜清清的原话,她是一个保守的女人,大学四年她只想好好学习。
因此,林云更加卖力的兼职送外卖,给姜清清买化妆品,买包包。
他以为,他遇到了值得珍重一生的宝藏女孩。
可直到今天这一刻,他才明白。
狗几把的,完全是自己瞎了眼。
这姜清清,根本就是见钱眼开的妖艳货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