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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第二十七章(第2页)

“沈爷放心,交给小的了。”

霍长歌瞧此情景,来不及道谢,那位姓沈的公子哥儿就一阵风似的离开了。

霍长歌无奈摇头,只想着下次许是还能看见,到时候再还人家银子吧。

门口当差的衙役也看出了霍长歌是头一次,虽不认识他,却也殷勤。

那衙役帮着霍长歌看了号子,客客气气的将人带到了号房所在的那一排,指了指某一处笑道。

“再里头我们就不便进去了,爷您的号房就那儿。”

霍长歌道过谢,伸手取了锭银子丢过去。

那衙役双手接过,急忙说句吉祥话。

“祝爷您三元及第,蟾宫折桂,步步高升。奴才先去当差了。”

衙役并不怎么读过书,这句话他还是和邻居家的穷秀才学的,次次都说这一句,也只会这么一句。

但是每每说完这话,那些爷们都是一个个笑逐颜开的,甚至还有多给赏钱的。

不过今日,这位小少爷似乎并没有要多给一锭银子的意思。

衙役虽然遗憾,却还是很满意兜里的入账,高高兴兴的走了。

霍长歌也很快找到了号房。

县试第一场,算得上是最重要的,被称为正场,在其后选择县案首的时候,参照的比重也是最大的。

这一场考两篇文章,一首五言六韵诗,再默写一段《圣谕广训》。

很快试卷就发到了霍长歌的手上。

当朝的县试有规定,府县可自行规定,是否正场分已冠题和未冠题。

显然,此次县试是分的。

因为霍长歌今年方十四,还未足岁十五,因此做的是未冠题。

只见薄薄一张纸,折成四折,扉页是霍长歌的姓名和户籍,打开之后便是两题。

首题为,“如用之。”

次题则是,“与其进也。”

首题是出自《论语·先进》,次题则是出自《论语·仁爱》。

此番题目并不如何难,只是因为不难若是想要出挑还需花一番功夫。

霍长歌沉思片刻,列下一条条自己所想到的,随后在稿纸上草草写了一遍,这才开始一笔一划认真仔细的将自己要写的话付诸考卷之上。

他写的极认真,甚至连额头上的汗水滴落下来了也不曾注意。

霍长歌虽然写的仔细,但是速度却也不算太慢。

不过一个上午,两篇文章便已经完成。

用过了午饭。下面还有一首通场试题,一段《圣谕广训》的默写,皆不算太难。

霍长歌写完这些题目的时候,又仔仔细细检查了一遍,是否有错字漏字,或者谬误之处。

做完了这些,他抬头,发现才寥寥几人交了卷。

霍长歌考虑片刻,也就站起来,走到了考官面前,将考卷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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