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病房门,一行五人向右手边直走,李默在队首,孟皓在队尾。
刘大庆和中间的两名男子聊的很欢,其中一名瘦高个叫马鹏飞,个子稍矮且话最多的名叫李爽。
这次出门,目标很明确,路上是一点时间也没耽搁,病房顶上的灯光,很快便成了众人屁股后面的一个小亮点。
“大家,有,有没有听见什么动静啊?”
李爽缩着个脖子,左右来回摆头。
“怎么个意思?你听见啥了?”
刘大庆大大咧咧的揽住了李爽的肩膀,没把他的话当回事儿。
“你们不觉得这边的草长得有点太茂盛太高了么?我总感觉草里面有东西,在围着咱们爬。”
李爽似乎很享受刘大庆的怀抱,因为在其中能够得到一种莫名的安全感。
“且,那就是说你没听到也没看到咯?别自已吓自已,钟声不响,就没事儿。”
刘大庆,回过头来,对着队尾的孟皓,故意开起了玩笑。
“孟皓,你小心点!李爽说他见着鬼了,就在你屁股后面的草地里趴着,你小心自已的后门,别被偷了去哈哈哈!”
“刘大哥,小心!草地里,真他么的有鬼!”
刘大庆扭头开玩笑的同时,他身侧草地里突然扑出来一具无头男尸,男尸身上的西装已经变得破破烂烂,很明显他就是上一轮钟响后,死去的四人之一!
要说刘大庆不愧是以前练过的,反应极快,在听到孟皓嘴里大喊的“小心”二字时,他就已经对着身侧本能地做起动作了。
只见刘大庆第一时间用右手反手握住了匕首,把锋刃朝向外面,曲臂上抬,使匕首横着挡在了自已的脖颈处,与此同时,他的小臂与大臂也刚好护住了自已胸前的重要部位。
这边防御架势摆好的同时,无头男尸的爪子也已经抓了过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这无头男尸的指甲居然能有七八寸长,而且通体赤红,甚至红到发黑,简直像是在血水里喝饱了的一样!
此时,男尸的右爪被匕首挡住,最长的那根红色指甲,距离刘大庆脖颈处的大动脉,只有不到两寸!倘若换成其他人被偷袭,现在很可能已经被抓了个通透了!
“操!这鬼东西力气大的很!你们快跑,俺垫后!”
刘大庆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匕首挑歪了对方的右爪,顺势转身躲过对方另一只爪子的同时,使出了一记回旋踢,蹬在了男尸脖子处已经结了疤的断面上,把它踹的一个踉跄,仰面倒在了地上。
“玛德,偷袭老子?死一次不够,就给爷死两次!”
刘大庆本着“趁你病要你命”的心态,提着匕首不退反进,直接将手中的利器插进了男尸的下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