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矿场干嘛?”
“募兵啊。”
矿场处于城外郊区的位置,都是最贫苦之人,每天连饭都吃不饱,也不受官府重视。
这样的人底层百姓,才是方明想要招募的对象。
通州城外最大的矿场,有民工三万多人,均是男子,年龄从十岁到六十岁不等。
然而,矿场的主人却是巡抚大人的侄子。
他生的肥胖,一身苏绣,脑满肠肥。
“二位来此,有何贵干?”
“买你的矿场。”
这胖子掏了掏耳朵:“我没听清楚,你再说一遍?”
“买你的矿场。”
“呵!好大口气,知道爷是什么人吗?”
方明微笑道:“你就是皇亲国戚,也得有个价钱吧。既然是做生意,当然是银票为重。你说个数,咱们就算成交了。”
这么狂,难道是京城里来的大财主么?
他想了想,故意刁难道:“白银八十万两,你买得起么?”
坦白说,这么个破矿场,根本不值八十万两,最多十五万就了不得了。
胖子如此说话,显然是不想卖。
“怎么样,买不起吧?”
宁心刚要掏出自己的御赐金牌来吓唬,去被方明摁住了胳膊。
他笑道:“真是八十万?”
“当然,不二价,你要是逃得出银子,我立刻转手!”
“好,就八十万?”
宁心一脸不爽,因为皇家也有人开矿,她一个皇兄就跟人买过矿场,京师那么寸土寸金的地方,一个矿场才四十万两银子。
通州这种穷乡僻壤处,哪里能值那么多钱。
“方明,你傻呀?”
反正白来的银子,只要事情能办的顺利,不拖泥带水,方明不在乎。
他从怀中取出银票:“看好了,这是十万两一张的,一共八张。”
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