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诚带着几分不屑地打量着四周:西南角有一片葡萄,掩住了其下的乱石碐嶒。
那葡萄串一嘟噜一嘟噜,颗颗大小均匀,如翠玉般莹润可喜。虽未到成熟季节,可是仍旧看得朱诚暗中直吞口水。
看得出来,种植葡萄的人是个行家,不但择掉了多余的叶子,还适时地荐了果,剪掉了一些葡萄串,留下的那些,才能够尽可能地接受养分和阳光,长得更大、更好。
围墙很矮,挡不住小人。用的都是大小不一的石头,可见这户人家的艰难。墙头上密密地生着成片的仙人掌和凌霄花,都已经累累垂垂蔓延到了地面上,看上去倒是生机勃勃。
此刻他所处的位置,是正对正房的一条甬道,两侧的紫藤浑然天成地在上方搭建成一片遮阳棚,于这暑天倒是一处纳凉的好地方。
拾起茶盅啜了一小口,倒也隐隐有几分香味儿,并非想象中的那样涩得拉不动舌头。
再拈起一粒糖豆。
六月六,炒糖豆。这东西平常日大概很少有人吃吧?虽然说这东西可以贮存很长时间,他也能够体谅穷苦人家对食物的珍惜,但是,搁了那么久的东西,真的能吃吗?有没有苍蝇虫子垂涎过?有没有沾过灰尘,或者是虫屎、老鼠尿之类的?
朱诚犹豫着要不要吃。
应该是吃不死人的,没听说么?有些节俭的人家,一根油炸桧可以吃上半年都吃不坏肚子。这个糖豆不过才搁了几天,应该不要紧吧?
想着想着,就往嘴里丢了一颗。慢慢嚼了嚼,眼睛不由得就是一亮:这是哪个的手艺?这居然是他吃过的最好吃的糖豆!
酥、脆、香、甜,回味悠长。小麦的清香,砂糖的甜净,鸡蛋的醇香,面上洁白如霜,内里却是熟透的,这火候,也真算得上一绝了!
朱诚胃口大开的同时,戒备之心也是烟消云散,忍不住又拈起南瓜子来磕。
甘草的浓香提神又醒目,食过之后,齿颊留芳,叫人欲罢不能。
这就叫“化腐朽为神奇”吧?小小不起眼的东西,居然给整治得色香味俱全,没的说,这家里的主妇必定是个心灵手巧的。
他暗暗回想刚才招待他的女人,二十来岁的年纪,在乡下女人中,算是很出挑了。你能够感觉出她在琢磨你,但是从她的言行中,你却挑不出一丝儿不妥。
显然,这是个经过正经教导的。
至于当家的主母,钟家的三媳妇,叶氏是吧?叶家的口碑可不是一般二般地好,要不是因为银子不够多,当年当上“老人”的应该就是叶老太爷,而非现在的钟老太爷吧?
好门风自然养得出好儿女。
他把视线投向旁边正专心致志地玩着拼字游戏的小儿。
这是钟老三唯一的儿子,是的,唯一。之前他那是给雁啄瞎了眼,才会错把娇娘当成了儿郎。
那个赫赫有名的“拼命四郎”,分明就是个如假包换的小闺女!
真是阴沟里翻了船、神龙困在了浅水滩。亏他还一向自诩阅人无数呢,竟然栽在了一个小丫头手上。
真是越想越气苦!
上次按照她的指引,他们几乎找遍了半个昌阳县,都没见到自己要找的那个人。
有心折回来找她算账,想想她还是个孩子,万一吓到了岂不是罪过?况且有句老话不是早就给出了警告了吗?
童言无忌。
跟个孩子计较,多没档次啊。
这口浊气就这么给吞下去了。就在他快要淡忘了此事的时候,小骗子居然再次掉到了眼前。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知道那一刻他有多激动吗?能够逮到这小骗子,简直比找那个要找的人还有成就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