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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格洛克(第1页)

唐局长思考了片刻,接着安排了几个民警跟着陈队长,

“海峰你带一队人过去,拐卖案和枪支案会由二队接手,你先专心处理命案。”

唐局长吩咐完就坐上了警车前往福田村后山。

目送唐局长离开临时指挥所后,叶曦有些愁眉不展的问道:

“那枪怎么办?这相当于一个随时会引爆的炸弹啊。”

陈队长摆摆手,然后拉开车门,

“放心,整个福田村还在包围圈里,就比方说小玉能摸到后山,那是因为我们没有对内管控,不想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他朝叶曦招招手,

“来,上车再说。”

“陈队,我明白了,瓮中捉鳖呗。”

“唔,可以这么说,等咱调查完,回来再查也不迟,反正枪没找到,包围圈就不会撤。”

“陈队,我觉得凶手已经离开X县了。”

“英雄所见略同,凶手可没这么傻,她开走的那辆电瓶车可是有牌照的。”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前往X县调查凶手的行动轨迹还是很有必要的。

陈队长开得很快,一行两台车在黑夜里奔驰,很快就来到了福田村旁的X县。

顺着交警给的线索,他们找到了X旅馆,旅馆前,一辆红色电瓶车正斜靠在电线杆上。

电瓶车没有上锁,陈队长对照了一番车牌号后,朝一旁的叶曦点点头,

“没错,凶手就是骑这辆电瓶车跑的。”

陈队长说完,打着手电筒仔细观察着电瓶车的座椅扶手,试图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叶曦对痕迹学并不擅长,便左右打量起这片街区。

从两侧店铺的招牌来看,多为小吃店、饭店、超市。

即使是经济下行时,这种餐饮业的生意也不会太差。

凶手选择在这样一个闹市区作为弃车点,一定有其目的。

毕竟闹市可是有不少摄像头的。

她的目光四处寻找着,很快便发现,在这条街上,至少安装了3个摄像头。

餐饮店大多已经关门,只有夜宵店还开着,路边还有两桌吃着夜宵的年轻人。

除此之外,就是有叶曦面前的这家旅馆还亮着灯。

“陈队,我去旅馆看看。”

叶曦说完,就带着两位民警走进了旅馆。

“老板,问你个事。”

旅馆老板年纪约莫40来岁,听见来人的声音,他扶了扶眼镜,不禁发出了一声轻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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