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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到机械厂,年三十这天,是对厂子里的劳模和先进开表彰大会的日子,沈庚南作为厂长,必须得出席。
张姐作为厂里的技术能手上台领奖,沈庚南突然发现,她今天穿的是一件格纹呢大衣。
那是他领到第一份工资的时候,花了整整一个月工资在百货大楼给时雁买的。
她一直舍不得穿,只有在非常重要的场合才偶尔拿出来穿一下。
在给张姐颁奖的时候,沈庚南顾不得那么多了。
“说,这衣服怎么在你那儿。”
张姐扯了扯下摆。
“雁妹儿送给我的,她说自己不喜欢了。”
沈庚南从来没这么失控过,他猩红着眼,在领奖台上,让张姐把外套脱了下来。
“这是我媳妇的衣服,还给我。”
然后他抓着外套离开。
所有人面面相觑,大家都说,沈厂长怕是疯了吧。
一向稳重的他,怎会为一件衣服,做出这样荒唐的事。
张姐却也不生气,他男人紧张得手足无措。
“我让你早上别穿这件衣服,你为什么非穿,这下好了,把厂长给得罪了。”
张姐撇嘴。
“活该,让他成天和李薇薇那狐狸精搅在一起,我就看不惯,雁妹子多好的人呀,就这样被她气走了,我顺不了这口气。”
沈庚南跌跌撞撞跑回了家,他就不信了,时雁能走得这么彻底,一点痕迹也不留。
他在屋子里翻箱倒柜,把整个家都翻了一遍。
真的,屋子里的角角落落,再也没任何时雁的东西。
小到一个发夹,一根头绳。
大到她骑的自行车,亲手给他做的棉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