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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商水县的博弈5(第2页)

次日,县衙后院是宾客盈门,几名举子应邀而来,知县也颇为高兴,这些都是商水读书人的翘楚,或许日后还是进士,能得到这些翘楚的尊敬,对读书人来说,本身就是一件愉快的事。

众人吃着香茗,品着精美糕点,相互间谈论春秋,讨论诗词,当真不亦乐乎。

知县谈性高涨,在举子们的恭维下,欣然提笔泼墨挥毫,写了“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九个瘦金体书。

王秀在一旁冷眼旁观,他不得不承认知县不愧是进士出身,文学功底深厚,一手的瘦金体好字。不过,放眼天下,又有几个进士不是才子?不然他们早被别人鄙夷死了。

瘦金体创于当今天子赵佶,其运笔飘忽快捷,笔迹瘦劲,至瘦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明显见到藏锋,露锋等运转提顿痕迹,正所谓“如屈铁断金”。知县的行书,确有几分‘天骨遒美,逸趣霭然’的味道。

“大人一手瘦金体,已有当今官家几分神韵。”张启元在旁赞叹,这个时候的恭维不值钱,也不会有人鄙夷,为什么不把握时机。

连王秀也点了点头,道:“我若有大人万一,也就心满意足了!”说实在的,无论是他还是‘他’,毛笔字写的都很普通,没有多大色彩,不能不承认知县文字功夫。

知县呵呵大笑,捋着三寸须髯,道:“诸位过讲了,我要有官家万一就万分幸运了,要说瘦金行书,还得说官家的‘秾芳诗’,此行书大字,用笔畅快淋漓,锋芒毕露,富有傲骨之气,如同断金割玉一般,每次观摩字帖,实在令人神往。”

不能不说,赵佶在书法上不愧是一代大家,作为官员奉承是有必要的,但王秀可是从集数千年精华和糟粕大成的后世中混出来的,敏锐地捕捉到知县恭维中,还有不可知否的崇拜,按他的理解,或许是文人才华的折服吧!

忽然间,他对赵佶产生浓厚的兴趣。

“我是抛砖引玉,你等举子才是朝廷未来栋梁,何不争奇斗艳一番,也是我商水一段雅趣。”知县心情大好,文人在一起,谈论的就是诗词,玩的就是琴棋书画,风雅事。

王秀心中咯噔一下,急忙笑道:“大人,在下那点笔下功夫,实在难登大雅之堂。”

未等直线说话,一白面士子笑道:“你倒是得了头名,不拔头筹,难道要折大人面子。”

这话说的真他妈傻,王秀莞尔一笑,他已看到知县眉头微蹙,显然被这没心没肺的伙计激怒。也是,知县约举子文会本是风雅事,众人理应谦恭有加,以知县为才是,哪能跟知县抢话说,这是是典型的给脸不要脸。

王秀根本不予理会,当白面士子的话是放屁,目光始终看着知县,态度不亢不卑。

知县对王秀显然有好感,玩味地一笑道:“正所谓陈州第一贡举人,岂能太过谦虚。”

王秀很客气地道:“大人,要说在下笔下功夫,恐怕的恭列众举子末座,不如请张兄献上墨宝。”

不能不说他自降身份,轻轻抬了张启元花花轿子,毕竟他有自知之明,他的字写的还算是勉强,但在沉浸笔法十余年的书生中,还是不要自取其辱,不如捧捧别人显得自家大度。

知县玩味地看了看王秀,又看了看张启元,一脸地笑意。

张启元又岂能不知王秀打算,不过算是在众人面前抬举他,自己还真不好拒绝。既然王秀作秀,他也不遑多让,笑道:“既然如此,我就献丑一番,老弟献大作,我来执笔。”

此言一出,王秀眉头一动,不能不称赞张启元高明,一捧一抬,看是二人相得,在别人眼中张启元更加温雅,至少他不抢夺王秀的风头,知道你好我好大家好,连知县也轻轻颔。

面对此强劲对手,王秀的笑也不是那么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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