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人都会紫雷掌?”
“两人都不会武功!”
田麦沉吟片刻,问道:“这小子使的紫雷掌,是练到第几层了。”
黑衣少年答道:“看样子是第六层,但是练到第六层最少需要四十年左右。“
田麦闭起眼睛,过了半响,问:“那小子和祝家小妞出了镇没有?”
黑衣少年拱了拱手:“回旗主,他们昨日一前一后出镇,往西南方向去了。”
“你带几个办事得力的,去处理这个事情,要快。不能太太张扬!”
“是!”
燕无平正走在水如镇最繁华的街道上。
他对自己的鼻子很满意,街边的小面摊的牛肉葱花味道,还有对面那家酒馆里厨房炒的辣桂鱼条的味道,居然都让他闻到了。
他发现一个人饿的时候,鼻子好像特别灵。
就连酒馆门口蹲着那个小孩手里拿着的冰糖葫芦,他都能闻出一股山楂味道。
那小孩正在看着他的脚趾头,眼睛一眨一眨的,好像对他很感兴趣。
燕无平身上穿着一件布料名贵的白丝锦袍,可是又脏又破,看上去好像几天都没有洗过。脚上套的是一双牛皮浪底靴,可是鞋面已磨穿两个小洞,露出一点点的脚趾头。
燕无平一走到大街的转角处,就看见祝小丹在一家酒馆的二楼窗口笑嘻嘻地向他招手。
祝小丹这几天一直偷偷跟在燕无平的后面,她留意到一出了飞龙镇燕无平就在官道路口的小面摊买了三个馍馍,第一天吃了两个,第二天又吃了一个。第三天却只摘了路边的野果放进怀里。
祝小丹看得出他盘缠用尽了,所以她决定要请燕无平好好吃一顿。
燕无平一看到她招手,就马上进了酒馆,而且很快就坐在她的对面。
辣桂鱼条、暇油金虾、片皮烤猪、金丝咕噜肉、水煮乳兔卷。。一桌子好酒菜。
祝小丹给燕无平倒了一碗酒,自己又倒了一碗酒,笑着道:“燕大哥,我敬你一杯,今天我要好好谢谢你的救命之恩。”燕无平举起碗,两人一饮而尽。
祝小丹问道:“这几天我一直跟在你后面,你知道么?”燕无平笑了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怎么不回家,跟着我干什么。”
祝小丹长叹一声道:“唉,我也是无家可归了,上个月我大哥暴病突然离世,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原来想家里的财产变卖一些,然后自己去闯荡江湖。谁知道在飞龙镇遇到那样的事,对了,燕大哥,你现在准备是去哪里?”燕无平怔了一怔道:“我原本想去飞龙镇找我一个故友,没想到去那里几天,都没消息,那天见到太坤门欺人太甚,忍不住出手,还是先离开飞龙镇再说。”
祝小丹一听,喜道:“燕大哥,要不你把我带上好吗,我正想找个朋友和我去闯荡江湖。”燕无平心想:这少女武功似乎又不是很强,一个人在江湖上行走未免危险,自己也是不知道何去何从,这个少女性格直爽,不然和她结伴走游四海,也是人生一快事。当下心意已决,便道:“我也初出江湖不久,父母早亡,如你不嫌弃,我们就结伴去游山戏水。”祝小丹大喜,两人喝酒吃菜,互诉身世,又觉同病相怜,渐有相见恨晚之意。
用完饭菜,祝小丹结了账钱,出门一看天黑暮晚,就在水如镇上找了间客栈,宿了一晚。
第二天祝小丹看到燕无平身上衣衫破旧,就拉着他去裁缝店里买了新衣衫新靴子。燕无平换完衣衫后似乎变了一个人,头戴青鹤玉冠,身披紫锦丝袍,脚着牛皮浪靴,长身玉立,神情豪放自傲,没无了之前的落魄之气,就是王侯贵族,富家公子见了也不免自惭形秽。
祝小丹问道:“燕大哥,我们现在准备去哪呢?”燕无平寻思着这水如镇也是太坤门的辖地,只怕不宜久留。便说:“我们还是先出了镇再说吧,此地到处都是太坤门的弟子。”于是两人便往镇外走去。
刚出了镇西城门,就看到路口有几辆马车。
大洪荒时代,各镇之间相隔不是水就是山,基本没有正式的官道。所以人们外出要么步行,要么自己骑兽,要么就只能搭乘这种马车外出。
一些老百姓田耕收成不好,就专门以马车载客为生,在各大集市或者镇之间跑动,慢慢演变成了一个行业。
这时几个马夫看到燕无平二人走出镇,马上挥手打招呼:“马上出发咯,还差三人就启程去中谷镇!路上包酒饭!”“那两位朋友,去不去南阳镇啊,只要五个铜币一个人,六个时辰就到了哦。”
祝小丹抬头望了下燕无平:“燕大哥,我们去哪好呢?”燕无平正犹豫不决时,只见一个小孩笑嘻嘻地跑过来说:“这两个大哥大姐,你们去不去青丘镇啊,我们的马车就要出发了,还差两人哦。”
这小孩约莫八九岁的样子,圆圆的脸,皮肤黝黑黝黑的,穿的小褂子又破又烂,扎着双发髻,脚上穿着一双很大的跑马皮靴,脖子上挂着一大串兽骨晃来晃去,看上去有点滑稽。
燕无平看着这个小孩很脸熟,仔细一想原来是昨天坐在酒馆门口的那个吃冰糖葫芦的小孩。
只见那小孩身后一辆马车,牵着两匹马,一黑一白,腿长蹄健,居然都是好马。马车似乎用上乘的木打制的,车顶还用牛皮和苇草编集了个车盖覆着,比路边其他马车宽阔舒适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