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两手一摊,跟我吃顿饭就好。
至下班,她气鼓鼓地出来,问我去哪里吃。
第一天吃潮州砂锅,第二天吃桂林米线,第三天吃蚵仔煎……
第四天她就不再骑摩托车,等我开车去接她上班,送她下班。
第五天休假,我带她去爬银瓶嘴,很累,但很快乐。虽然此时我们之间已经像对恋人,但我始终没碰过她,连拉手都不肯。
我的情话不要钱地往外撒,从她的头发丝夸赞到脚地板,将她比作天仙,圣母,观世音,天山雪莲,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将她捧在手心里……
但我就是不碰她,连手都不肯拉。
我说,真正喜欢一个人,喜欢的是她的性格,思想,爱好。
比如她喜欢花泽类,我就把花泽类的图像贴在胸口;她喜欢琼瑶剧,我就模仿动力火车唱《当》;她又说喜欢HOT李在元,好想去韩国见他一面。
我就觉得,必须提前收网了,再这么耽误下去,恐怕仇报不了,我的智商也跟着降低。
我拿出了戒指,说我们结婚吧。
她就慌了,我们连手都没拉过?!
是啊!因为我们是真爱。
我再次来到了那所占据了三所宅基的别墅,前来开门的不再是驼背庆叔,而是那个永远笑容真诚阳光和煦的年轻人小六。
我记得这个小伙子,他笑起来很灿烂,但出手真重,那个荣祥浩哥就是死在他手上,我估计,小六是洪爷为数不多的底牌。
我向屋内走去,那座绘着八骏图的照壁已经不见,换成了一副唐朝仕女图,放在当庭不伦不类,惹人发笑。
但仔细想想,水哥真的是对艺术方面的事一窍不通吗?我想起他村子老宅里面的那幅《沁园春·雪》。
真正聪明的人,都善于露拙。
我就不信,来他家里这么多人,没人告诉他当门照壁上应该画什么。
进去大厅,熟悉的大型转圈沙发也不见了,换成了红木八仙桌,依然是水哥家里之前的那套。曾经摆放毛主席像框的地方,此刻变成了贡品台,上面供着关公。
见我进来,一伙人齐齐抬头,仔细打量,各自好奇。
那些人,有几个面熟的,都是街头烂仔,如今全跟了洪爷。
而水哥本人,则穿着一件银白对襟丝绸大褂,下面白色丝绸裤子,脚下一双功夫鞋,看起来很是淡然。尤其是故意染成的满头白发,更显得老气横秋,气势非凡。
小六上前去做介绍,我才对着水哥拱手,不卑不亢地问好:“晚辈宋大宝,向洪叔叔问好。”
我此刻的身份是台湾客商,一应习惯包括口语习俗都按台湾那边进行,务必不能带着先前周发身上的那股蛮横气息。
从初次见面来看,水哥对宋大宝的印象还算不错,招呼人搬来椅子,让我在他下首坐下。这些做派,也是故意装出来的。若在他以前的家里,随处都是凳子,此时换了大屋,生活习惯立即上升一个档次,连座位,都需要他赐座才行,十足的摆谱。
坐下之后才会命人奉茶,同时他开始问我的底细,我一一回答:家在台南桃源,今年三十二岁,无兄弟,有一妹妹叫宋小萱,家族在澳洲经营餐饮,我本人在非洲经营矿藏。无婚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