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江一家持有的宏元集团30%股份。
黎宏升建议协议受让价格定为2。5个亿。
另外再私下安排支付1。25亿现金。
在这个年代是很容易实现的。
林向东想了想,建议道:
“黎叔,股份协议转让之外的1。25亿。
其实没必要偷偷摸摸用现金支付。
1。25亿的现金,数额也太大了。
你们完全可以用赡养老太太的名义。
先转到老太太名下。
按照现行的所得税法。
这笔钱属于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予。
老太太应该是不用交个税的。”
黎宏升等人都是眼神一亮。
这时候,黎江又建议道:
“大伯,宏元集团发展到这么大规模了。
公司都还没有设立一个法务部门。
公司有点什么法务方面的事。
都是去找律师所,或者律师朋友咨询。
总体说来,宏元集团目前的管理模式。
距离现代企业治理规范还有不小的差距。
我建议,就从设立法务部门开始。
推进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升级和变革。
顺应时代发展和公司成长的需要……”
谈起企业管理,黎江其实是有一套的。
他在美国留学期间,学的是工商管理专业。
当初如果不是父母催着回国。
黎江会像林向东记忆中的那样。
拿到MBA硕士学位之后才会回来。
林向东也建议道:
“黎叔,我赞同二哥的建议。
宏元集团的发展要上新台阶。
内部组织管理首先要上台阶。
建议尽早按照现代企业的治理规范。
考虑企业的组织管理结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