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因为平日里基本上都是他们折磨别人。
这一点,秦霄自认为碾压很多人。
为什么?
因为他自己淋过雨。
前世他是正儿八经的江湖底层混上来的,苟是真的苟,但苟都是被逼出来的。
他被人虐了不知道多少次,才锻炼出无视疼痛的本能,甚至能以疼痛为引子,刺激机体暴走。
哪有什么天才,不过是熟能生巧罢了!
同理,在看到十字架上挂着的阮雄强尸体的时候,秦霄就知道眼前这伙计是什么人了。
表面变态,实际软蛋。
边境线上,真正的狠人是不屑于折磨弱者的。
而对付软蛋,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踢碎他的蛋。
不过还有一点要注意,那就是时刻谨记对手无论是不是软蛋,在他死之前都不能掉以轻心。
秦霄追了出去,如同捕食的野狼,张开獠牙朝着猎物喉咙上咬去。
阿达刚压下身体疼痛准备反击,整个人就被秦霄创了上来。
他本能的挥动着双臂往秦霄身上砸,一下下如同在打铁。
但同样的,秦霄的拳头也如暴雨梨花落下。
所有拳头对着阿达脸上砸去,顷刻间便是在阿达脸上开了个水陆道场的法事。
红的白的、稀的干的、肉泥碎骨不要钱的炸开。
不仅仅是阿达的,也有秦霄双拳的。
近身,唯有搏命。
。。。。。。
从阿达出手到被秦霄骑着打顶多过去了四秒,地龙压根没想到局势逆转的这么快。
庆太快了。
时机把握太好了。
或者说不是时机,而是每一步都在他意料之中。
与自己对轰是如此,被砸进地面是如此,甚至阿达的出现也在他意料之中。
从始至终,庆的目标都是阿达。
他想以最快的速度让己方减员,然后依靠人数优势磨死自己。
不得不说,这家伙是个疯子。
各种天马行空的想法,但却又很聪明。
但凡自己稍微弱一点,今天还真一定能赢。
不过很可惜,自己有终结这场战斗的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