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孩子的想法,即使现在卑贱媲蝼蚁,也要昂首承阳光。
他坚定的认为,自己一定是要载入史册的。
如是十年,在孩子成了少年,成了青年,候鸟第十次去而复还的时候,伯利也失去了彼时的健壮和聪敏,岁月付与他佝偻和谨慎。平时的一些生计,大部分也都要交给孩子来做。
又一天天将垂暮,孩子在拾荒回来的时候,盯着一众同龄人,目露艳羡。
他们大多和孩子是一样的目光,无数羡慕和仰慕的目光聚焦在他们其中一个身披铠甲的人身上。
那是皇家的骑士。
寻常人只要到了21岁,就可以应征骑士,只要成为骑士,就有机会踏足皇室,史册有名。
伯利当然看出了孩子在想什么,拍了拍孩子的肩膀。
像这样的机会,是轮不到他们这些人手里的。
且不论部分人显赫的出身,只身体素质这一点,就算是整日吃糠咽菜的贫困人家也比他们这些捡垃圾吃的流浪汉强的多。
孩子还是走了,强行截断自己的目光,扭头离开。
伯利比划着,好像是想孩子转移一下注意力,比划了生日和惊喜的字样,扯开嘴露出个难看的笑容,脸上的皱纹都堆到一起了。
说是生日,其实就是孩子和伯利相遇的那一天,权当是两人认识的周年纪念。
孩子点了点头,他知道伯利是在安慰他,强装出期待的样子,眼神却是恒久的暗淡。
接下来的几天照旧,直到承诺惊喜的这天才有些波澜——伯利消失了,任凭孩子怎么找都找不到。
孩子不是从前那个孩子了,他淡定的找了一阵,找不到伯利之后就依旧做自己的事,只能从他翻找东西时微微迟钝的动作才能看出,他还是担心伯利的。
一直到红色的太阳从天边滑落,卡在桥洞的拱边的时候,伯利才神色疲倦的回来。
没时间了,跟我走!
伯利朝着孩子招了招手,清晰的表达自己的意思,转身朝着远离市区中心的方向走去。
孩子不是从前那个孩子了,他变得信任伯利,只要伯利的一个招手,他就能丢下所有跟上脚步。
到太阳彻底消失在视线里的时候,两人的脚印已经出了城区,将林林总总的灯光抛在身后。又走了一会,一些牛的叫声出现在耳边。
孩子想起来了,这边是附近最大的奶牛场,专门为一些地位高的人送高质量鲜牛奶。
莫非,伯利带他来是来偷牛奶的?
但从伯利的表现来看,又似乎不是这样,他们在庄园里潜行,一路上有很多机会拿了牛奶走人,但是伯利没有这样做,像是有特殊的目的地一样一直往前走。
孩子不是从前那个孩子了,他有提出质疑的能力,在他看来,偷牛奶无疑是最最危险的事。
不管是拿店家的食物,摸死人的坟,还是翻街头的垃圾桶,偷教堂的酒……这些都不是要命的活计,最严重的也只不过是被教训一顿放走。而偷牛奶不一样,这些牛奶是那些地位尊崇之人的私有东西,他们雇佣了很多身强力壮的工人来看守这些贵重物品……
一旦被这些有恃无恐的壮丁发现,轻则一顿毒打,重则当场打杀。
而在这个世道,他们这种人的命才是最轻贱的,就算死了也没有人会过问。
正因如此,孩子打算叫住伯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