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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不要打弟弟(第1页)

就这还只是钱,那些肉票、菜票、粮票和蛋票呢,那也是钱,而且有钱还不一定能买到,这一顿饭太奢侈了,如果买玉米面的话,能买三四十斤,吃一个月也吃不完啊。

可是已经吃完了,他们还能说什么,不过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叶麟是多么的财大气粗,用了那么多钱和票,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从小饭馆出来以后,叶麟先带着老支书和大奎叔去了一趟他放破烂的院子,不过这里现在已经不放破烂了,没办法,天越来越冷,拾荒也越来越不好拾了。

星期天跑出去一天,也拾不到一毛两毛,所以就都不去了,叶麟是无所谓,反正收破烂也赚不了多少钱,如果不是为了对老妈有个交代,他也不想去弄这个。

当然,如果是暑假还是可以搞搞的,毕竟有两个月的时间,多了不敢说,赚老妈李冉一年的工资没问题,而且不会耽误自己的事。

“叶麟,这里是……”进了院子以后,老支书打量了一下,这就是一处房屋倒塌的院子,可以说什么都没有。

“老支书,这里没有什么人来,刚才过来您也看到了,这条胡同就这一家,东西放在这里比较安全。”

这条胡同有一百多米深,两边都住着人,可奇怪的是,两边住户的大门竟然没有一家是往这条胡同开的,而是都往另一边,当然,这也是当初叶麟选这里的原因。

“叶麟,这里是你家老宅子?”

“算是吧。”

叶麟这么说也没错,这是一处无主的宅子,这个年代可没有什么房产证,只要叶麟愿意,他可以把这里给建好,然后住进来,那么这里就变成他的了。

当然,建一处房子并不是那么容易的,钱先不说,各种材料就是一个麻烦,这可不像后世,有钱什么都可以买到,要不然也轮不到叶麟。

“那行,那我们后天早上过来。”

“嗯,最好是来早一点,因为后天我还要上学。”

“放心吧,五点之前一定赶到。”

“那就好。”

在老支书和大奎叔走了以后,叶麟就回家了,先把别的事情放下,给老支书他们准备粮食才是当务之急。

“儿子,回来了?”

“嗯。”

“听刘伟说是你认识的人,你什么时候认识的城外人啊?”

帝都这个时候只有后世二环里,住在城里的人喜欢叫郊区的人为城外人,同样的,郊区的人也喜欢叫城里的人为城里人。

“认识一段时间了。”

“噢,那他们找你有什么事?”

“也没什么,就是进城了,想过来看看我。”

“你这孩子,人家大老远来一趟,你连家都不让人家进,也没有问人家有没有吃饭。”

李冉是一名老师,对人情世故看到比较重,这一点,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叶麟是没办法理解的,没办法,在二十一世纪,不要说只是认识,就算是亲戚都不是很亲。

当然,叶麟前世是个孤儿,没有什么亲戚,但是他知道住的对门的邻居,一年都不见得能说上几句话,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最多出门碰到点个头。

“妈,您就放心吧,我带他们在胡同口小饭馆吃了点东西。”

不管怎么说,叶麟也是在李冉耳濡目染之下生活了十来年,多多少少还是懂得一点人情世故的,而且老支书和大奎叔对叶麟还是有一些恩情的。

如果不是大奎叔,他就不知道小野猪的事,也就不要谈什么小野猪了,还有就是老支书,那可是把小野猪卖给他的人。

要知道,如果不是老支书把小野猪卖给他,他空间里根本不可能养上猪,因为猪在这个年代都是国家的,都是集体的,根本不可能进行买卖。

“臭小子,人家来看你难道就是为了吃一顿饭,这是礼节,你就应该请人家到家里来坐坐。”

“知道了妈,下次,下次一定请他们到家里坐坐。”

李冉并没有想到老支书他们过来是为了粮食,也是,在李冉的理解中,农村是不缺粮食的,最起码饿不着,就像她父母家一样。

这只能说李冉对外面的世界根本就不了解,不是她父母家有吃的,别人就有吃的,那只能说她父母选了一个好地方,住在山里。

如果是住在平原的村落里,估计她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这还差不多。”李冉说完,又开始批改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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