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把林予夏带到楼道里,脸色有点阴沉。
林予夏很久没见过沈砚这幅样子了。
上一回还是在初三,沈砚从学校老师那里听说,有个男同学跟林予夏走得近,让他注意一下他妹是否有早恋嫌疑。
在沈砚的淫威下,林予夏承认那个男同学在追她,但她指天发誓,自己对那男生一点想法也没有,那件事才算过去。
——能有啥想法呀,她情窦初开的对象就是沈砚,这么多年都爱得专一。
楼道里,林予夏小心翼翼觑着沈砚的神色,那模样就像是闯了祸的学生,被拎到教导处问话。
沈砚板正地站在她跟前,看着林予夏偷瞟自己的样子,好笑,又烦躁。
她毕竟不是小丫头了,作为哥哥,哪些事该管、哪些事不管,尺度很难拿捏。
就比如谈恋爱这事,管还是不管?沈砚自己也很犹豫。
为表示亲和,他将手轻轻搭在林予夏肩上,这才迂回地问道:“小予,回国后有结识什么新朋友吗?”
林予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没有啊。”
她喜欢宅,不爱社交。
沈砚又问:“你跟费洵很熟吗?”
林予夏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不熟。”
尽管这句“不熟”,更像是在表达内心的意愿,而不是客观地陈述事实。
沈砚当然没那么好打发,问:“你上回不是跟他买衣服了吗?后来呢?”
林予夏明白了,他哥这是误会她和费洵的关系了。
天地可鉴,日月可表,她林予夏除了欣赏费洵那张皮相,其他的想法是一丁点儿也没有。
就算不能正大光明地向沈砚表真心,她也绝不能让沈砚误会她对别的男人有啥歪心思。
鉴于此,林予夏忙说:“哥,我跟你老实交代了吧,我跟他是这么回事……”
她出口成章写了篇小作文。
把所有与“私人感情”相关的内容略写,把所有与“公事公办”相关的内容详写。
烘托的主旨是,她跟费洵话不投机、冤家路窄。
沈砚看着她义愤填膺的样子,暂且相信了林予夏的话,给这篇小作文判了个及格分。
最终总结发言:“好吧,我知道了。费洵那人不像表面上那么简单,你还是跟他保持距离。”
林予夏忙点头答应。
沈砚在公司任了要职,很忙。他回吴讼的办公室坐了十几分钟,便匆匆走了。
沈砚前脚刚走,吴讼后脚就给林予夏重新安排了工作组,还决定亲自担任她实习期间的带教律师。
从今往后,林予夏就是众城所的大佛,吴讼可不得好好供着她才行。
接下来的一个礼拜,林予夏过得还算顺遂。
两个法律顾问的合同都签下来了,律师费也到账了。
按照所里的财务规定,一百万的律师费,林予夏向所里上交三成的管理费,剩下的都可以分批次进自己的腰包。
也就是说,林予夏真成“有钱人”了。
她退了“口音”快捷酒店的房间,在律所附近找了间公寓长租了下来。
每天除了要处理两家顾问单位的琐事,还得保质保量地完成组长交给她的案子,日子过得忙碌而充实。
若非尤明义忽然找到她,她差点都忘了自己还有个支离破碎的家。
那是个周末,林予夏本打算拾掇拾掇自己的小窝,然后在电脑前加加班的。
一个陌生号码打了进来,自称是林慕恒生前委托的律师,说要与她见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