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此章防盗版,作者君辛苦写作,却被某些不良网站盗去,实在心不甘!正文稍后再发,望大家见谅!也希望看盗版的书友,能来起点支持下良辰,订阅一章才几分钱,却是对作者君莫大的支持。作品尽管更新速度虽然不快,但作者君拍着胸脯保证绝对的良心之作,只是借穿越题材,却力求还原当时的社会风貌、风土人情,加上适度的yy,如果你喜欢这种风格的都市文,那么不要犹豫,不要徘徊,来支持正版吧!另:以后可能涉及重要剧情时还会不定期发布防盗版章节!感谢支持我正版的书友们的理解和支持!)
一场声势浩大、规模前所有的生日聚会就这样结束了,繁华过后一声叹息,哦,是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第二天大家纷纷踏上回家的旅程,叶良辰独自一人坐在回家的客车上,却在想着一个人。
谁呢?
一个叫做迟志强的男人!
昨晚在练歌房听到有人唱了首《钞票》,歌词虽然直白,却道出了不少生活的真谛,让他感悟良深,于是便对这个歌手产生了兴趣。
前身的记忆中,这个迟志强真的是个囚犯来着。
一个坐过牢的人还能红?叶良辰对此非常非常的好奇。他十分想知道剧情是如何反转的。叶良辰如果对某件事产生好奇,就必须去弄明白不然不舒服斯基,所以他决定中午不睡午觉,去新华书店找找这个迟志强的资料。
迟志强,男,1958年10月16日出生于龙江省哈宾市,演员、歌手。
1972年进入长春电影制片厂,相继主演《小字辈》、《夕照街》、《月到中秋》等电影。1979年被评为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演员”。1983年10月,因“流氓罪”被判监禁4年,1985年10月出狱。1988年8月至1990年他创作的专辑《悔恨的泪》,发行量达1000万盘之多。
迟志强是和刘晓庆、陈冲等都是国内影坛的新星,他曾经因“流氓罪”而获刑四年;出狱后发行的《铁窗泪》火遍大江南北;他曾经在天堂与地狱之间徘徊的明星。
迟志强刚进长影厂时拍的第一部片子,第一次出外景是在河北涉县,这是他“涉”足影坛的起点,最后他被捕时,也正在河北出外景,这一次,是完县。他再三强调:“完蛋”的“完”!
当时正值1983年的全国“严打”,电影演员迟志强从来没想过严打会跟他有什么关系。这一天,拍戏之余,他正和同事在宾馆房间打牌,完县当地协助他们拍戏的派出所干警来敲门,平时和蔼客气的干警,此时完全换了一种态度。
因为跟这个警察平时很熟悉的,他还开玩笑,咋了?谁得罪你了?他也不搭茬,只说,你出来一趟。
干警告诉他,他们接到南京方面的电话:拘捕迟志强。
当天就把他投到完县看守所:一个小土房子,里面已经关了两个人,地上都是草,一个戴着手铐,另一个在地下坐着,到处都是臭烘烘的。我从那么高档的宾馆,一下子就被投到这里。他们俩一看见我很兴奋:迟志强!你不是迟志强吗?你怎么进来啦?!一问这两个人:一个偷看女厕所,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强行搂抱了一个女青年,叫猥亵,判了4年。
后来才知道,被抓是因为跳舞,跳舞就是流氓。他们一起跳舞的全被抓了,要命的是,每次问到跳舞的还有谁,大家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第一个准说迟志强,他就这样成了领头的了!迟志强本着坦白从宽,说得一干二净,全交待了我心里也轻松了。
而媒体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又过了若干天,《中国青年报》的记者,谎称是公安局的上级来了解情况。迟志强听说是上级,心想就怎么贬自己怎么说吧,做了一大堆深刻的检讨和严厉的自我批判:追求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资产阶级享乐,向往奢华的生活……没想到他这一通汇报思想、狠斗私字一闪念,到了记者手里,全变成了他的罪行。
报纸出来,大标题“银幕上的新星,生活中的罪犯”,文章里写我如何把姑娘们带到红旗车中,集体****。报道一出,举国哗然:这样的人,还留着干什么?赶快枪毙!
文章出来以前,公安局给迟志强单位打电话,迟志强这个案件没受害者,顶多就是生活作风不好,让厂子接出去教育。厂保卫处处长刘世荣,《英雄儿女》里演王成的,星夜兼程,往这赶,当时长春到南京要两天,就这么巧,就他们来接迟志强出去的途中,新闻报道出来了,短短一天的时间,全国各地多少个电话打到南京公安局:像迟志强这样的败类、退化分子,这样肮脏的人,还留着干什么?我们在等待公审枪毙!这样的电话,打到公安、打到省委、省政法委……公安局对单位的人说:现在不行,不敢再提放人的事情了。
所以,我们这群在一起跳舞的男女青年,全部以流氓罪论处,红旗轿车里那些女孩子也无一幸免。小c判得比我还重,她判了5年。我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当时还有一个信念,要回到演员队伍中去。80年代,一个工人的职位都很珍惜,别说是个演员。我坚信我迟志强是个好人,我要回到工作岗位上去。
在牢里面,领导要我组织一个“犯人艺术新生团”,过年给犯人和家属表演。我一听,这个我是专业啊。严打被抓进去的演艺圈里的人不少,杂技团的、会翻跟头的、跳舞的,都有。我常常不睡觉,连夜赶排节目。
有一个节目是他的朗诵,配音乐,狱里有一个体操运动员,迟志强让他编了一个舞。“妈妈过去我是你的骄傲,今天我是你的耻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