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番话顿时让宋书煜想到他昨天和张嫂的对话,昨天张嫂给他端饭,问他以后类似的情况,是不是都改在卧室吃了,他当即就应了声,原来如此啊——
不过,这显然和面前的这个家伙关系不大,只见他冷然地瞥了一眼那敲门的家伙:“这门铃难道是摆设?我都纳闷了,这是**的软门,你竟然能敲响?”
“额——头儿,主要是因为这饭越拖送得越晚,不确定因素也就越大,所以,本着最佳方案,我们觉得尽可能早点给你送进去,咱们彼此都不再为这事揪心,多好!”
那警卫别有深意地咧咧嘴,话里的意思不言而喻。
“你这家伙是不是皮子松了?”宋书煜说着假意去拉自己的衣袖,那家伙立时就跳开,连连告饶地抱头而逃了。
“吱呀——”一声,房内有门打开了,宋书煜顺着声音看过去,确定是卫生间的方向,连忙对剩下的那个慢条斯理地摆放饭菜的警卫摆摆手,“去吧,我自己来。”
那警卫的耳朵当然是竖着的,听到他的话,心里偷笑不已,当即就忍着笑,听话地转身离开了。
宋书煜跟过去锁上房门,快步走到浴室边,屈指敲了敲:“需要什么特别服务?”
桑红从里边探出头笑嘻嘻地说:“我洗好了,就是鞋子没有法子穿,能不能帮我拿双拖鞋?”
宋书煜转头就走,到鞋柜边取出一双一次性拖鞋,转身送给她。
只见桑红怯生生地站在卫生间的门口,套着他的白衬衫,那长度不长不短,恰恰能遮住她一般的大腿,把腿白白皙修长,瞄了一眼,就让他血脉喷张。
宋书煜站着心猿意马地从上打量到下,蹲下身子,把一次性拖鞋外边的鞋套拆开,视线移到那双小小的精致的小脚丫,并排站着的双足,晶润粉嫩的脚趾头紧紧地扣在白色的地板上,看得出她站得很稳很用力,那指甲节处都是让人心疼的白色。
宋书煜用手把压扁的拖鞋撑开舒服一些,伸手去捉她的脚。
“你放地上,我自己来。”
桑红吓了一跳,敏捷地抬脚避开他的手,宋书煜没有想到她反应这样敏捷,当即抬头瞅了她一眼,那眼神估计是太有侵略性了,羞得桑红有些无措,她赧然地把移开的那只小脚丫在另一只脚的脚踝上蹭了蹭,然后乖乖地等着他的大手捉了,稳稳地把那拖鞋给她套上了。
宋书煜慢腾腾地帮她穿好鞋子,然后不由分说就把她拦腰抱起:“喏,吹风机在哪里,拿着到餐桌边我帮你吹。”
桑红愣愣地踢踢小脚,示意某人自己明明穿上了拖鞋,怎么还抱着,不过她没胆说,只是伸手摸摸自己那比他长不了多少的头发,拒绝去拿吹风机:“这么短,还是不要吹了,一会儿就会自然干。”
宋书煜看看那柔软的湿润的头顶,用脸在上边蹭了蹭,笑道:“果然不怎么湿,估计吃完饭就会干,”说着又添了一下唇,“你这发型真俊俏,以往我怎么没有发现?”
桑红无语地瞪了他一眼,女孩子头发剃光,她正羞愤交集,竟然敢这样嘲弄她。
宋书煜闷声笑着抱着她往餐桌边走:“我想起洛水说过,他从来都不愿意和女人在床上一直呆到天亮,就是因为他很害怕清晨醒来看到毫不修饰的脸;我想真正的美人是什么修饰都不要,连普通的发型都可以没有,却依然让人觉得美,就像你现在这样,没有穿性感的衣服,没有撩人的修饰,可是看着却更加的端丽甜美。”
桑红诧异地看了他一眼,那家伙眸色璀璨,对她眨眨眼,瞬间桑红的小脸就像熟透了的虾子,她只好缩了头,贴着他的胸脯听着那强有力的心脏在狂跳。
稳稳地把她放在餐桌边:“喏,想吃什么,敞开怀了吃,这些带盖子的羹汤菜色还可以捂着,等我们半夜醒来宵夜。”
桑红看他去拿碗盛饭,连忙喊了一声:“洗手!”
宋书煜这才想起刚刚帮她穿鞋子的事情:“老婆额,这手摸摸你的小脚,现在嗅起来还暗香残留,还是不要洗了吧,哪里有自己嫌弃自己脏了。”
说着手下动作不停,已经把饭盛上了。
桑红气结地瞪了他一眼:“无赖,你盛了自己喝好了,我自己来弄。”
“你这丫头怎么这么难伺候啊!”宋书煜撇撇嘴无奈地转身到卫生间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