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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土大款(第1页)

拿着在后街镇从赵丽丽那儿骗来的五十万,我突然明白了一句老话,撑死胆儿大的,饿死胆儿小的。

我和红姐从宝安市辗转到了渔涌市以后,一边寻找着我哥的线索,我俩一边过了段潇洒快活的日子。

对于前十七年都在农村刨食的我来说,渔涌市的一切都是崭新的,纸醉金迷的生活让我无比好奇。我怀揣着五十万“巨款”,决定要在渔涌市这个灯红酒绿的新世界,跟红姐一起迈入新世纪。

因此,我和红姐在渔涌市就像游龙入海,五十万没过多久就被我俩花天酒地、鲜衣美食地花掉了一大半。

张志勇这个名字一直梗在我心里,我俩四处打听了一个多月也没有打听到什么有价值的消息。我估摸着还需要在渔涌市待一段日子,于是跟红姐商量,不如干脆两人联手,男女搭配搞诈骗,不但来钱更快,而且两人之间还互相有个照应,无外乎就是多换几个身份的事儿。

我俩一拍即合,靠着仙人跳——红姐去勾引男人,我来假装红姐的老公或者兄弟去捉奸。如此做了几票,可是做的每票也就万八千的钱,顶多也就够我俩两三天的花销,跟五十万比起来,实在是入不了我们的眼了。

俗话说,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不仅是花钱如此,连骗钱也是如此。

不只是我的胃口变大了,连红姐的胃口也越来越大,几乎随时随地都在跟我研究,什么样的“猎物”是装有钱,什么样的“猎物”是真有钱。

不仅如此,红姐还在物色猎物的过程中发现了自己的一项特长:模仿别人的声音。再加上她会化妆,这两个技能配合起来简直就是天生为干诈骗而生的。

不过红姐一直想要找的大猎物,却迟迟没出现。她一度很沮丧,我安慰她说这种事儿急不来的,还得有天时地利人和才行。找不到大款,那咱就等着,更何况,现在她有“手段”,我“头脑”还行,挣钱只是早晚的事。

要说也是巧了,我这话说完还没超过三天,机会就自己找上门了。

那天是阴历三月十五,红姐过生日,我说那咱俩必须得去吃顿好的,给你好好庆祝一下,于是就去了家看着挺高档的酒店吃饭。

我们两个人点了不少菜,还点了一瓶挺高档的红酒,一边吃一边喝。等我俩吃完饭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我正准备起身结账,红姐突然盯着我身后“哎呀”喊了一声,她自己站了起来,然后顺手把我又摁回了座位。

“李春燕,你是李春燕吗?”红姐朝我身后招呼,眼睛睁得极大,一脸喜悦的样子。我转过身去看,我们后面那桌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一对男女。

我第一眼看见那个女人,就感觉她似乎非常老,跟红姐完全不像一个年龄段的人。红姐看起来顶多也就三十来岁,而那个女人看起来怕是有差不多五十岁了。

她穿着一身已经洗得发白的蓝色耐克运动服,头发贴在头皮上拧了个揪,挺窄的一张脸,薄嘴唇,高鼻梁,眼眶深深的凹陷下去,看起来给人一种在生活中吃尽了苦难,很累很累的感觉,跟我们村里随处可见的农村妇女没什么两样。

但她身边的男人实在是有点扎眼,我忍不住多打量了几遍。

在渔涌市这段时间,那些恨不得把所有名牌logo都挂在身上的人,我也见了挺多,红姐说,那些人的打扮看起来挺光鲜亮丽,但实际那些人的兜里也掏不出来几个钱,而且那种穿着只会让人看起来很土,所以一直以来都不准我那么穿。

这个男的上身穿了件古驰的皮夹克,却搭了条灰色运动裤,看不出来牌子,但脚上又踩着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的。

李春燕盯了红姐半天,这才认出她来,也是又震惊又喜悦,“晓红,你怎么跑来渔涌市了?”

红姐走过去,一屁股坐在这个李春燕的旁边,热情地抓住她的手说:“哎呀,我弟弟之前在广东念书,毕业以后挣了点小钱,就带我来渔涌市这边旅旅游。”

红姐不愧是天生干诈骗的好料子,这谎话张口就来的本事真的是越来越熟练了。

“你什么时候有了个弟弟,之前怎么从来没听你提起过啊?”李春燕满脸疑惑。

我默契的接过话茬把红姐的谎撒圆了:“红姐是我的远房表亲,但她在我心里比亲姐姐都要好。我爸妈离婚的早,亲戚觉得我是个累赘,都不愿意管我,是红姐供我上的大学。”

“真是没想到你还供出来个大学生。”李春燕唏嘘,看样子应该是信了这套说辞,“当初你……算了,以前的事情就不提了。现在这样也挺好,你也算是终于脱离苦海了。”

红姐和李春燕俩人聊得火热,把李春燕身边那位土大款晾在了一边,眼见俩人聊起来没完没了,而且一点都没有关注到他的样子,他有点不乐意了,吭哧了两下鼻子。李春燕脸色突然一变,马上就不吭声了。

“春燕,这位是……姐夫?”红姐立刻跟土大款打了声招呼,“姐夫你别介意啊,我和李春燕是同乡,自从春燕嫁出去之后,我俩已经好多年没见了,这一下见着了就有好多说不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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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从红姐跟李春燕打招呼开始,就一直在留意这个土大款,他从红姐坐下后,眼神就没离开过红姐的脸蛋和身材。

红姐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风情这玩意儿,怎么说呢,我有的时候觉得红姐有点像《玻璃樽》里边的那个女明星,只需要往那儿一站,男人心里就直痒痒。

而且来渔涌市之后的这段时间里,红姐打扮、美容、保养一个不落,靠钱堆起来的魅力,那比在后街镇的时候,可是高出了好几个层次。

“你搞错咗,李春燕系我哋保姆喇。”这个男的一张嘴,就是刺啦啦的一口不适的珠港话,听得人耳朵发痒。

不过我一下就觉得这个人话里面的不对劲,什么老板会带保姆出来吃饭,还吃这么高档的酒店。除非保姆长得年轻又漂亮,但是眼前这个李春燕显然跟年轻漂亮一点都挨不上。

“我叫姜宝山,幸会吖靓女,肿么称呼你呀?”这个男的,直接靠在红姐的旁边就不动了。紧接着就像是孔雀开屏一样,又是捋袖子显摆金表,又是翻衣领显摆金链子。

“我姓郭,叫我晓红就行了。”红姐给我递了个眼色,又介绍了一下我,“这哥是我弟弟,叫高志明。”

“幸会幸会,我刚刚听你姐讲起你,大学生,真唔错。”话虽然是对我说的,但他的眼睛却一点都没有看着我,反而一刻不离红姐的胸。

为了向红姐献殷勤,姜宝山主动付了我们那桌的饭钱,然后又掏出钱包拿出一张卡,叫服务员开了两瓶洋酒,眼睛眨都不眨,一下就划了六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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