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三个人到晨夕住的公寓时,已经很晚了。
如果不是我非要来,我想晨夕是不会带我来的。
况且在大街上争吵确实不太好看。
晨夕打开门,从鞋架上拿出两双拖鞋,递给我和张文浩,我一看是男款的,倒也没有多少惊讶。
晨夕强笑两声,“我这里没什么客人过来,你们将就着穿他的拖鞋吧。”
我冷眼,没有接,我清楚晨夕口中的“他”指的就是那个男人。
我赤脚踩在地毯上,很舒服,不想穿那个男人的鞋,我觉得脏。
我环视四周,仔细打量着这栋房子,装修的很不错,墙壁上都是华丽的装饰品,而且风格也都是晨夕所喜欢的,我想那个男人对晨夕应该还不错。
我越过晨夕的身子做到沙发上,阴阳怪气道:“怎么?来你家做客,连口水都没得喝,看起来你的金主对你也不怎么样。”
或许是我和陆许南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了,嘴巴都变得恶毒了许多,我对晨夕说的话越来越刻薄。
晨夕仿佛没有听见我话里带着刺,“你要喝什么?”
我刚准备回答来着,一旁的张文浩赶忙坐到我身边,“诶诶诶,喝什么喝,刚才的酒都喝饱了,不用水了,不渴不渴。”他说完这句话,又在我耳边低声道:“姑奶奶,我知道你现在心里生气着,可今天真不是你俩吵架的好日子,你明儿冷静冷静再来呗。”
我横了他一眼,然后从沙发上起来,我看着晨夕说:“你怎么能做这样的事情呢?你对得起子书吗?”我看了看墙壁上的东西,“这就是你想要的生活,你难道没有想过子书吗?你扪心自问他对你怎么样?从小到大,他是不是把你捧在手心里,你做什么不好,非要去做别人的妾!”
她捋了捋头发,一点都不心虚,“是,我对不起他,可是我错了吗?我有什么错呢?我只是想要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不用为生计担忧,发愁,不用再看房东的脸色,不用小心翼翼的活着,也不用因为嫌弃住宾馆贵就去肯德基待一个晚上,我不想一辈子都过得这样!等到人老珠黄再来抱怨自己当初有眼无珠。”
我不认同她说的,“子书那么爱你,你怎么舍得背叛他?你说白了就是为了钱,别给看自己找什么借口,可是你明明不至于到饥寒交迫的程度。”
她笑,一本正经对着我说:“我就是为了钱,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割舍不了的,奈奈,你总是认为自己是全世界最可怜的人物,你遭受了许多不公,你觉得很多人都欠你,可是我呢?我比你好到哪里去了吗?没有!我甚至比你过的还要不堪,你知道吗?我爸当初来上海看我的那次,偷偷在我衣服里缝了一千块钱,这一千他要攒很久很久,可是在上海用不了几天就没有了,我爸一身的病,他不肯告诉我,而我也装作不知道,因为我没钱给他看,我不想,真的不想再这样活下去了。”
“你还记得吗?小时候我们穷的风餐露宿的时,大冬天的站在马路上,街上有个卖红薯的,他把自己最后卖不出去的红薯狠狠的踩在脚底,临走前说,即便是给狗吃,也不愿意施舍给我们,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发誓,将来绝对不要摇尾乞怜。”
她板着脸,不认同她的话,我问她,“钱真的有这么重要吗?不过是你自己虚荣而已。”
地球上比我可怜,比我们更加难以生存的人多了去了,怎么会个个都活不下去呢?不都是咬咬牙就过来了。
她侧过身,大方的承认了,“我就是拜金,就是虚荣,我知道你肯定会说,买了香奈儿又怎么样?不过是个包而已。不对,那还是地位的象征,人是视觉动物,狗眼看人低,一样的道理,你穿什么决定了他们看待你的眼神,况且香奈儿用上了,就脱不下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不过我明白,我说的有道理,晨夕说的也有道理。
我是对的,她也是对的。
我站在感情的角度上,她站在金钱的角度上。
我们都没错,那么是谁错了呢?
我忽然想起半娘,她一天到晚总是喜欢告诉我,她有多爱苏仁,多舍弃不了他,现在看来,她和晨夕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她是拼了命的要爱情不要钱。
晨夕是只要钱不要难能可贵的爱情。
而我,我只想要我自己好好的。
我没法冲晨夕大吼大叫,我发现在经历那么多事之后,我已经学会了平和的接受,我不再那么容易愤怒了。
或者说,我能理解晨夕,当然,不是接受晨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