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穿迷彩服好看吗?会不会很怪?”
夏奕骋一脸严肃地点点头。
“是不太好。”因为弄得他只想把人压在床上狠狠地欺负一回。
赵嘉悦有点失望,原地蹦了蹦,然后又露出盈盈笑颜。
“没关系,反正你穿好看,我看你就好了。”
于是,夏奕骋心头的那点欲火又噗地灭了。只想把人抱住,好好地宠着,将心肝儿都掏出来。
夏奕骋在她如花瓣似的小嘴儿上亲了一口,两下子扒下衣服,然后换上作战服。
迷彩服承载了无数人的崇拜之情,但真正能把迷彩服给穿好看的男人,其实并不多。
很显然,夏奕骋就是其中之一。
用爷爷夏百刚的话说:“这小崽子天生就是为迷彩服为军营而存在的!”
赵嘉悦不是第一次见到了,却还是会心跳加快,因为真的特别好看。
不是时下小女生痴迷的五官精致,戴上假发穿上裙子就成美女的小鲜肉,而是如松柏一般挺拔、如山峦一般沉稳的铁血汉子。只一个眼神,便足以叫人热血沸腾。
“怎么样?你男人是不是比之前那些菜鸟帅多了?”
赵嘉悦没听出他话里的醋意,眨巴着星星眼,用力点点头。
“嗯。你穿军装最好看了!”
“算你识货。走吧,老公带你去干掉那批菜鸟。”
夏奕骋抓住她的手腕,牵着她走出房间。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我连枪都不会开!”
大学军训时候打的那五发子弹,她已经完全不记得是怎么回事了。唯一记得的是,她五发子弹全部脱靶了。
“有你男人在,怕什么?”
赵嘉悦便轻轻笑了起来。是啊,有他在,什么也不用怕!
他们换好衣服出去,对方的人已经在沙盘那研究作战方案了。
所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已经有人迫不及待地朝夏奕骋喊话了。
夏奕骋也不想拉仇恨值,于是咧嘴一笑,说:“各位兄弟,我媳妇儿在这看着呢,一会儿你们手下留情。结束之后,我请大家喝酒。”
于是,那帮汉子的“心头之恨”消了个七七八八。毕竟都是男人,都有自己女人面前挣面子立威风的想法。
时间差不多了,夏奕骋带着赵嘉悦进入战场。
赵嘉悦发现,几乎是踏入战场的那一刻,夏奕骋周围的气场都跟着变了。
她仿佛看到了战旗挥动、金戈铁马、喊杀声震天的场面,下意识地抱紧怀里的枪,心跳加速。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喜欢玩真人野战了。如果此生没有机会上战场,那么这无疑是最好的体验方式。
夏奕骋回头看向她,问:“怕吗?”
“有你在,我不怕。”
她大大的眼眸里,满满的都是信赖。
夏奕骋一挑剑眉,抓住她的手腕。
“来吧。老公带你横扫战场,见识一下什么叫所向披靡。”
赵嘉悦被他说得热血沸腾,好想扑上去亲他一口!
这就是她的男人!狂傲不羁,却又惊才艳艳,让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