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雪覆盖了城外的所有树木土地,白皑皑的一片,刺的人眼痛。
白色的雪地上由远及近的跑来一匹骏马,马上坐着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男人。
这个男人面黄肌瘦,干瘪的身上穿着厚厚的毛皮大衣,外面套着一件上好的紫貂毛外套,他戴着羊毛做的精致的手套,即使如此,他还是觉得冷。
他就是点水蝎子,没有人的名字叫蝎子,他本来的名字是卢方。
卢方的马非常漂亮,高大威猛,强壮,速度快,反应也快。
健康强壮的马与干瘪瘦小的卢方形成怪异的对比。
这世界上有人喜欢赌,有人喜欢女人,有人喜欢钱,卢方喜欢马。
对于相马,他有自己的一套认识。
马头要高昂雄峻,面部要瘦削肉少,耳朵也要小,耳朵小肝就小,肝脏小的马善于体会人的意图。耳朵紧凑,短小的马反映灵敏。鼻子要大,鼻子大肺就大,肺大的马肺活量也大,有利于奔跑。眼睛要大,眼睛大心就大,心大的马勇猛不容易受惊。而眼下肉不丰满,是性情凶恶的标志,容易咬人。
卢方很早就出来混江湖,他做过学徒,做过苦工,直到被师父收为徒弟,他的人生才得以成功转折。
卢方是一个非常珍惜机会的人,他之所以成为杀手,是因为他的师父就是著名的杀手。
卢方出师那一天,是他杀掉师父的那一天。
他杀人速度飞快,往往他像风一般经过,对方只觉得像蝎子轻轻咬了一下,走出几步才会倒地身亡。所以江湖上的人给他起了点水蝎子的外号,卢方很喜欢这个名字。
一个自卑的人如果有了扬眉吐气的机会,是绝对不会放过的。如果他出人头地了,他会异常骄傲,可卢方不会。
他永远充满警惕和谨慎,所以他一直活到现在。
郑成给了他不菲的价钱,杀掉柳青山,他可以快活的活几年。
现在他停下了马,坐在马背上仔细的端详十几米外背对着他站在雪地上的人,他觉得这个人有些眼熟,他想起了一个人,一个已经死了的人。
“兄弟,借个路。”卢方谨慎的说道。
那个人没说话,也没转身。
卢方不再说话,他眯起了眼睛紧紧盯着那个人的后背。
这时那个人侧过脸,露出一个微笑的侧脸,然后慢慢转过身面对着卢方。
“刘胤况?你还活着?”卢方惊讶的看着眼前的魁梧大汉。
“刘胤况三年前就已经死了,他已经不能再使刀。我是刘正堂。刚才我背向你,就是为了给你一个机会,可是你没有珍惜。”刘正堂一字一顿的说。
练武的人都知道,当对手后背暴露给你的时候,就是他最薄弱的时候,如果这个时候偷袭,胜算是很大的。
卢方大笑:“当年的手下败将还要来战,杀你简直是易如反掌。”
刘正堂也笑了:“好的很,我想知道你的飞龙针有没有精进些?”
卢方不笑了,刘正堂还在笑。
卢方道:“你让开,我办完正事回来再和你决战。”
刘正堂微笑着道:“你的正事就是我。”
“哦?”卢方眯着眼睛盯着刘正堂,忽然他问:“是柳青山派你来的?”
刘正堂仰面大笑:“你把柳青山想的太龌龊了,对付你这样的毛贼,我就足够。”说完他抽出了一把锋利的剑。
卢方转了转眼睛:“你收了柳青山多少钱?我双倍给你。”
刘正堂哈哈大笑:“怕我浪费你的精力去杀柳青山吗?别忙,你们剩下的两个呢,什么时候到?刘爷一起送你们回家。”
卢方这才知道,郑成请的不止他一个杀手。
刘正堂话音一落地,人马上向前一冲,剑光闪过马侧,他已经比三年前快了很多,当他停在卢方的马后时,卢方的马侧面两条腿齐齐的折了,马嘶鸣着倒在了地上。
卢方轻飘飘的落地时,脸色变的非常难看。这是他马厮里最漂亮的一匹马,反应快,还能察觉主人心意,竟然被刘正堂轻易的废了。
刘正堂看见卢方的脸色就知道,卢方已经愤怒了。
“来吧,跟我再来决一死战!”刘正堂的身上仿佛着了火,浑身冒着热气,握剑的手却稳定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