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安盛男关上了房门。
她一下子倒在床上,脑袋放空,强迫自己很快入眠。
第二天早上,安盛男精神不错地打开房门,下楼时,看到客厅站着一位年轻高大的男人,一身深灰色西装,戴着黑色边框眼镜,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只是神态间微带一抹拘谨和恭敬。
“早,志诚哥。”她从他身边经过,随意地打了声招呼。
张志诚原本的目光在看到女人时微微闪烁了一下,嘴角轻动,“早,小姐。”
他是保姆周妈的儿子,只比安盛男大了三岁,自小跟随母亲来到林家,说起来他们俩也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但他却跟周妈一样,谨守主佣之别,一直称呼她“小姐”。
两人一起来到了饭厅。
饭厅的餐桌上已经摆放好了早餐,微微冒着热气。
两人一前一后拉开了餐椅落座。
“我爸呢?”安盛男环视了一圈,问。
“林叔在外面散步。”张志诚答。
安盛男有些好笑,“我爸他什么时候开始居然散步了?”
她自己的老爸她最了解,那就是个吃货,除了喜欢吃和做好吃的,其他一律都不喜爱,当然,除她之外。所以他当初才能凭借自己的厨艺,从一个小小的早餐铺老板发展到现如今一个大饭店的总经理。
张志诚顿了一下,“……林叔近两年的身体不太好,三高都有了,医生建议他每天至少散步三到四十分钟。”
安盛男嘴角的笑意僵硬了一下,却又听他忽然道:“我妈在陪着林叔散步。”
安盛男这才勾起了唇角,略微不满地翻了一个白眼,“你不早说!”她回来这几天每天早上爸爸都陪着她,所以她还不知道他散步的事,不过她之所以选择回国,也是因为听说爸爸的身体不好,她不能再任性地呆在M国,这才结束那边的事,回来承担她这个当女儿的责任。
原本想出去看看的心思收回——既然有周妈陪着,她又怎么好意思去打扰?
张志诚嘴角不易察觉地也勾动了一下,没有错过女人翻白眼的娇俏模样,“应该快回来了,先吃早餐。”
安盛男点点头,刚吃没几口,门口果然传来声响,林得胜跟周妈一起进了门。
“小姐,我今天做的是中餐,怎么样?还合胃口么?”周妈笑着走进来,首先就关心地问了起来。
周妈早先来自农村,至今还保留着质朴简洁的性格,待人也一向亲厚和蔼。虽是在林家做保姆二十多年,但是林得胜待下属或员工一向不菲,因此周妈现如今虽说有四十多岁了,但看上去还很年轻,红光满面的脸上时常带笑。因为自小带安盛男长大,对她简直跟亲生闺女没两样!而安盛男很小就丧母,从未体会到母爱是什么,唯一来自女性长辈的关怀也就是周妈,因此安盛男对周妈的感情也非同一般,若非周妈坚持叫她“小姐”,又恪守主佣之别,其实她还真有意让周妈当她继母的!
安盛男朝她竖起了大拇指,赞不绝口,“只要是周妈做的都好吃!”
周妈立即笑眯了眼,随后的林得胜听到这话不开心了,“宝贝,你是不是太久没有吃老爸做的菜了才会这样说?这样,周妈,今晚的菜你别弄了,我来烧。”
周妈笑道:“好,那样我倒是省心了。”
安盛男愉悦地笑着,心底感慨着果然还是回家了好哇!
……
几天后。
安盛男在经过一系列的了解之后,终于把安桃大饭店里的一些事宜了解的差不多了,这期间还多亏了张志诚的帮忙,否则她一个人面对那么多的报表和资料真的是要头疼死了。
周妈当年嫁人没多久丈夫就因意外去世了,而她儿子也成了遗腹子。那个时候在农村,这样的孤儿寡母很容易受到村里人的欺负。周妈无奈,只得带着儿子到城里给别人家做保姆,机缘巧合之下,周妈来到了林家,而她儿子张志诚,林得胜看他自小就很懂事乖巧,也很勤奋好学,因此就资助他一直到大学毕业。
张志诚大学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酒店方面的专业,一毕业之后就跟随在林得胜身边给他当助理,其实凭他的能力,早可以去更好的饭店工作,但他为报恩,心甘情愿留在这里。
这几天,因为安盛男回国之后要接手饭店,张志诚临时被派到了安盛男这里当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