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哥:别上来,当我不在家!
许哥:妈的,比那帮扛摄像机的还烦人,不就是睡了他女儿吗?怀了就怀了呗怀了块金子啊让他坐地起价,老不死的还想纠缠多久!
许哥:烦死了!什么烂事!
:哥,你那个站姐怀孕的事到底咋办呀,你不跟她说说吗?现在她爸天天来堵门也不是事啊。
许哥:跟她说有个屁用!她答应的可好不要钱不纠缠自己打掉,她管不了她这个疯爹!
许哥:听说这姓齐的老狗以前在道上混过,奈何不了他,赔一点他顺着杆子就爬,根本是无底洞!惹不起躲得起,躲着吧!
:可是哥……
许哥:闭嘴!你一个生活助理教我做事?
:我错了哥。
:我在楼下等着,他走了我就把啤酒给你拿上去。
』
确实是很耐人寻味的内容。
虽然这只是曲江得到的第二枚铃铛,但这并不妨碍她通过有限的样本做出一些大胆的推测——铃铛证据有很明确的指向性,只不过线索不一定那么明显。
譬如之前与曲江有关的那一个,虽然是无声的第一人称视角,但影像持续到了谋杀结束,主视角离开案发现场很远后,停放在街边的汽车的窗玻璃上,映出了年幼的曲江的脸。
而这段聊天记录中,作为主视角的是那个“许哥”的生活助理,ta从始至终没有暴露除了职业之外的身份信息,因此可能只是起到一个摄像机的作用。
从“铃铛中包含的都是罪证”这个先决条件也可以推断出,一个只不过买了点啤酒的小助理很难称得上有罪,所以他不可能是信息核心。这段信息中真正可以称得上有罪状的是对话者和他们提及的另一个人——
睡粉让站姐怀孕,并且态度恶劣尽显人渣嘴脸的“许哥”;以及坐地起价堵门索要赔偿,“在道上混过”的站姐的父亲齐某。
也不知铃铛证据指向的是他们中的谁……又或者都是,并没有哪条规则明确规定一条铃铛证据只能指向一个人。
“都是很眼熟的姓氏。”狄牧眼中蕴着一层浅浅的笑意,打字道。
确实是很眼熟。曲江瞥了这个简直跟自己共脑的家伙一眼,不置可否。
就在不久前,她刚刚告诉狄牧,自己观察到在齐向松死亡时许珂的反应有异,她怀疑他们二人曾经有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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