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大一,安兴大三。机缘巧合之下,我加入他创办的社团,日久生情,以安兴的性格,是不可能主动告白的。
认识两个月以后,因我妈重病入院,我只能向学校请假。
送我离开的时候,安兴欲言又止,直到公交车发动以后,他忽然疯了一样追上来。
“冉冉,你别伤心,有我在。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
他身侧,汽车在不满地鸣笛。
我担心地大喊,“你快回去吧,注意安全!”
安兴的眼睛红了,“冉冉,你答应我,答应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那一刻,我泪如雨下。
痛快地大喊:“好!”
眼前的情境与经历过的遥远一幕缓缓重合,安兴奔跑的身影消失不见,我落下眼泪。
不想被同车的人发现,我将脸埋得很低,任眼泪滴滴答答地落在手背上。
“安兴,你个蠢货,我才是你的老婆。你怎么能喜欢别人,你不能喜欢别人,你绝对不可以喜欢别人…;…;”
黑暗中,一只手递过来一张纸巾。
我狼狈地点头致谢,“谢谢,不用。”
“擦一擦吧,不收费的。”
悦耳的男性声音好似穿云而来,无根水一般,飞珠溅玉。
我恍然抬头,看到一双清澈的眼睛。
路灯晃过,看清少年的面容,我反应了好一会儿,不由大为吃惊。
牧晨!
牧晨何许人也?未来燕市的青年企业家,鼎鼎大名的青年才俊。
十年以后,我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杂志跟电视上看到他。
如今的牧晨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笑容很温和地望着我,“怎么了,我是不是长得很吓人?”
他认真地抚摸自己的脸。
我摇摇头,“就是看你穿校服觉得奇怪。”印象中的牧晨可都是西装革履的样子。
“这有什么奇怪的。”牧晨很不解。
我稳下心神,“你是隔壁学校的?”
牧晨点头,露出失望的表情,“看来,你对我一点儿印象都没有,我倒是经常能够看到你。”
我心里一动。
他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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