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手从后面伸过来,把我圈在怀里,然后慢慢地向我大腿间滑去。
我使劲加紧,然后淡淡道:“今天我不想。”
他手顿了一下,最后放开。我仍旧闭着眼,没有睁开。
天亮,他走了
上面开始重查当年秦家的案子,这里的报纸到处可见,占据了整整一个版面。
还记得那天我正在吃早饭,打开电视突然看到时,手中的筷子就那样掉在了地上,吃了一半的饭怎样也吃不下去了。
到处都有人在议论着这件事,传得沸沸扬扬的。而昨天秦子阳在干什么?什么都没干,或者说仍旧是和往常一样,吃饭,看报纸,在书房处理工作,然后上床睡觉,但一定要抱着我。他说他习惯了我的体温,他刚订婚那阵子我有段时间不让他抱着,他却不肯,说是习惯了的东西很难戒掉。这习惯从纽约时就根深蒂固了,不挖出根来恐怕改不了。我就笑着说,那你刚订婚的时候不是根本就没过来。他不吱声,他不想回答的时候就会狠狠地吻我。
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把另一只筷子放在桌上,然后去接。
是秦子阳的声音。今天是周末,但他现在应该在美国。
“我晚上回去,到时候我们一起出去吃。”
“好,我等你。”
电话断了,我本想问问他这是怎么回事,但到了嘴边仍是吞了回去,心想还是晚上吃饭时再说吧。
手下意识地紧紧抓住了衣角。
晚上打扮好后就去了秦子阳指定的地儿。
到了那儿时心里就开始狂跳。不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这一年来我和他也没少出来吃,他不是很避讳我的事,说实话,他们这种人带女人出来不只是不避讳而且还有着炫耀的成分在。
只有你带出来的妞不好看丢脸,而没有说你带妞出来这一点丢脸的说法。
当然“妞”这个词我讨厌的程度就跟我当年讨厌“马子”一样。
但不论是秦子阳的妞还是马子我都被这样称呼过。
即使他会皱着眉,会不高兴。但林子大了,不是所有鸟都很识趣的。
整间咖啡厅已经被包了下来,我被带到其中一角。桌面上摆着一份协议书。
我看了一眼,知道是什么。心里有着一种荒芜一般的麻木,手在不知不觉间合拢交握在一起。整间咖啡厅里的每一样都经过了特殊的设计安排,秦子阳想要浪漫起来的时候是没有人可以比的。
当他笑着问我感觉怎么样时,我的心真的被狠狠地一撞。
这间咖啡厅是我在看一本小说时无意间跟他聊起的,当时他就跟所有小说中的那些腹黑优雅高贵的男主角一样,漫不经心地看着我,紧抿着的唇似乎充分显示了他的不屑。
当然也不会有太多的不屑,只是一秒,这一秒让你以为他压根就没有听进去。
可是当看到这个曾经结合了自己所有绮念的咖啡厅时才知道,这个男人永远不会有真正的漫不经心。
他打了一个响指,周围一下子暗了下去,然后桌子上方的灯却突然亮了起来。
桌子上的食物都是我最喜欢吃的,当然也有他所喜欢的,没有葱花,没有胡萝卜……
“喝一点红酒吧。”他给我斟了半杯。
我拿着高脚杯看着里面红色的液体映出了自己的轮廓。
周边放着的是贝多芬的《献给爱丽丝》,不过其实我最喜欢的是他的《罗密欧与朱丽叶》,但似乎寓意有些苍凉。
“我们来干一杯吧。”
我没有说话,而是举起手,与他相撞了一下。杯子发出清脆的声音,叮的一声,像是什么破了的声音。
秦子阳喝了很多,但却不肯多说什么,一双眼没离开过我的身子,而另一只手放在下面,似乎正在摸着什么,只是摸了太久,过一阵又把手拿了上来,在桌面上习惯性地嗒嗒地敲着。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他的目光越来越沉,入了肚的酒也越来越多,但却始终不言不语。
“有什么要说的吗?”
“没有的话出去走走吧,我吃饱了。你也应该是吧?”我看着他盘子里的牛排,那被切割得格外细致,甚至可以说是过分“细致”的碎末道。
“……”
“走吧。”我站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