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彼此视线相交的许多许多年前。
早在两个人的世界还不曾接轨的那个次元里。
穿着一身皱巴而又被热汗打湿的白衬衫,一手提着工作服外套,一手拎着皮包和蔬菜,疲惫的社畜精疲力尽地掏出了钥匙。回到自己那个一眼就能望到头的一居室。
连领口的纽扣也没有精力解开,她便已经倒在床铺上。
加班到电车都要停运的深夜,扔在玄关处的蔬菜也不会自动变成可口的饭菜,暑热让人头晕目眩、大汗淋漓。
两点一线的日子一天接着一天,忙碌让人不敢产生分毫的幻想。
梦想是什么?在小学时期写过的作文里又畅想过什么?结束学业、进入社会的那个年轻人,可曾想过迈向梦想的步伐,已经悄然停在了此处?
一头倒下去的时候,这个人是否也曾想过沉睡不起?
说不出任何话语,这间狭小的房间也没有第二个可以倾听她的人。
酸软的手臂还是摸到了皮包,抽出里面崭新的《少年JUMP》。
新发售的油墨味道,略有些粗糙的纸张,黑白色的人物在横平竖直的框线内演绎着五光十色的故事,完完全全脱离实际的幻想,却能让人短暂地从一地鸡毛的现实中抽身而出。
她爱惜地翻动书页,翻到那个她期待已久的故事。
顶天立地的围巾男人仿佛能冲出画稿的束缚,长枪一挑便会刺到她眼前来。
这个故事那么长,出场的角色那么多,他在这长达二十余年的连载过程中,只不过是一位短暂出现过的配角。
他理所当然地败给了主角,连同自己背负过的所有坚持一起,倒在地上。
视线在他的嘴角和牙齿上扫过,指尖却在无意识地描摹那形状。
向虚构的角色倾注感情,有意义吗?
但是「喜欢」这种感情,本来就不需要意义。
至少这足以让那个疲惫的社畜,挣扎着爬起身来,挣扎着再多活一天。只需要这样一点小小的东西,她就可以继续坚持。
早在他遇见这条羽蛇之前。
有一个毫不起眼的普通社畜,已经为了他,默默努力了很久,坚持了很久。
后来他们相见了。
他不知道这个人的热情来自哪里,不知道这种感情又是以什么为基础,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得到她的爱。
他不知道,自己早就救过她很多次了。
在那个加班错过末班车,只能握着防狼电击器,战战兢兢走回家的深夜里。
在那个因失误搞砸业务,被上司用手指戳着脑门、当着所有员工进行人格辱骂的艳阳天里。
在那个辗转了无数趟交通工具,回到乡下的老家,却依然没能赶上唯一亲人最后一面的寒冬腊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