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白纸。
毕竟是往嘴上涂的口红,在地上写多少有些不尊重它的原主人。
索性直接在还没有上菜的干净桌面上笔走龙蛇起来。
【看这山万壑千岩】
【连一川又一川】
【让这河星奔川鹜】
【结一湾又一湾】
【谱这图鸾回凤舞】
【重峦高不可攀】
【泼了墨墨饱笔酣】
【润我锦绣河山】
【任他八千里路云和月】
……
一首《山河图》被他在桌面上笔走龙蛇的默写了出来。
这可是铸就了一位说唱皇帝的一首歌。
是完全可以靠一首歌吃一辈子的水准。
要是时间拖太久,忘了,就太可惜了。
“这字……”
我去,不愧是爱豆。
“写得是真好。”
肖琛以前对自己的字是非常不敢恭维的。
高考的时候,更是放慢了速度,为的就是能让阅卷老师看清楚一点,以免该拿得分都拿不到。
他也尝试过练字,临摹字帖什么的。
可那玩意儿,是必须得长期练才行。
难得业余可以不学习的时间,他怎么可能老老实实的去练字。
对于一个男生而言,还有着多种比练字更有趣的可以用来填充业余时间的项目。
当他看清自己在餐桌上默写出的一整首堪比书法大家的歌词时。
惊叹了。
这爱豆也不是光靠脸。
至少这写字,是真的练过。
“是,真好!”
其她人对说唱并没有研究,在光有词,没有曲的情况下,只感觉像诗词一样,读下来能够感觉到好,但说不上哪儿好。
施悦可是懂的。
戈岚,就更不用说了。
在她的团里,就有着说唱曲目,甚至还专门有进行过相关方面的培训学习。
她的嗓音特点,也有意将说唱作为一个发展方向。
肖琛夸的是自己的字。
她们,夸的是他写下的歌词。
“有必要炫技么?歌手默写出自己即将发行的新歌,有什么了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