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白了,就是猫的那端带有人类的智慧,而狗的那端则代表着荒谬与荒诞的天性。
我喜欢这种荒谬。
我甚至认为,自己身体里也一定住着一只“狗”。
不,应该这样说。
我上辈子一定是一只狗才对。
我喜欢狗,喜欢与狗玩耍,甚至希望成为一只狗。
直到现在我依然认为,自己身为一个人类是一种绝对的不幸,我宁愿成为一只黑色的大土狗。
3
黑色的大土狗?
没错。
我幼儿时期,家里便养了一只这样的大土狗。
就和街道上趴着这只狗的样子差不了多少。
我十分怀念我这位儿时的伙伴,以至于每每看到和它体型相仿的土狗,我够有一种很亲切的感觉。
4
这是我所学习的第一百七十一条狗。
我坚信,自己的血液中已经融入了某种狗的色彩。
狗已经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它甚至融入了我的骨血里,左右着我的思想及人格。
我常站在狗的角度想问题,心想如果是一只狗,它会做出怎样的判断。
狗的叫声,狗的喘息声,狗的发怒声,甚至连狗撒尿时候的声音我都有学过。
我甚至会这样觉得,自己可以做的比一条真正的狗还要好。
就在我这样思索的时候,面前的大土狗突然动了。
它步履有些蹒跚,但每走两步都要回过一次头。
显然它把我当成了它的同类,我很配合地佝偻起身体,手脚并用伏地行走。
其实像狗一样走不并不困难,毕竟人也是由爬行动物进化成直立行走的样子。
只不过有些人不愿卑躬屈膝,人类的尊严无形间增加了这份重量。
大土狗走进满是苍蝇的小巷,将头深入半腐烂的垃圾桶里,像是在寻找什么。
我知道,像它这种土狗多半是被主人遗弃的流浪狗。
由于自身血统的卑微,所以只配过着低三下四的日子。
所以在它的眼里看不到到光,因为那眼里的光早已被这个世界的冷漠扑灭。
我像土狗的朋友般跟在它的身后,在它坚信我和它是同类过后,它非但不争斗,反而更友好。
或许这就是患难中穷人的默契与悲哀。
土狗深入垃圾桶的身体部分逐渐增多,有那么一瞬间,它只有半个后腿露在了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