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幼天煞,克死了父母。
人张得又搓,没有女朋友,更谈不上孩子。
朋友倒是有,却全是借钱不还那种。
领导嫌我办事没效率,同事嫌我爱推卸责任呢,共同居住的室友嫌我为人太邋遢。
就连街边卖雪糕的老婆婆都要多收我五毛钱的冰棍钱。
她说我来到她的店里至少给她吓走三个小朋友。
我不由地觉得,像我这么一个早就该死的臭男人,迟迟没有勇气自杀。
这次意外身亡,说不定是老天帮我下定决心。
说不定连老天都觉得我是它创作出来的失败品。
3
我漫无目的地游走。
确切地说,应该是飘。
我体验到了当一片羽毛的感觉。
我肆意在人群中穿梭,不住地观察他们脸上的表情。
他们还是注意到了我。
当然,他们注意到的是我残损破败的尸体。
行人们一个个围了上去。
其中不乏捂着嘴吃惊害怕的小姑娘。
她们装作害怕的样子,可动作的比谁都快,不一会,就行走到了人群的最前端,指着我的尸体说着什么。
前来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他们全都指点着我的尸体。
我的尸体就像是春季大酬宾的甩卖品般激发着众人眼中火热的热情。
他们的眼中充满悲悯。
当然,这都是装出来的。
谁又有必要去为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伤心?
很快的,他们撕掉了悲悯这幅面具,一个个展露出了幸灾乐祸的嘴脸。
他们说说笑笑着,好像在看一场滑稽的马戏。
人群中不乏有人唏嘘,说着“可惜了”的话。
我开始觉得,若是他们看到了我的这幅脸,知晓了我是怎样的一个人,他们很有可能咽回这句愚蠢的话。
比起那些光说不练的围观群众,还真有些务实的家伙。
他们纷纷拿出手机对我的尸体拍拍照照。
霎时间,我那血腥的尸首就红遍了大片网络。
不用多想,我也知道,自己将会占据未来三天内各大新闻版面的醒目位置。
我这才意识到,或许这是我有生以来最火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