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双拖鞋的新的。”
谢聿辞弯腰把一双崭新的粉色拖鞋放到她脚边。
程笙犹豫几秒,想到笔记本里面藏的秘密,妥协换上拖鞋。
27楼程笙曾经住过三个月,对这里很熟悉。
她踩着拖鞋进去,顾不上礼貌,就开始以沙发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翻找。
谢聿辞拿了瓶冰水,靠着沙发慢悠悠地喝,看她像只小仓鼠一样东翻西找,凉凉道:“找这么卖力,不知道还以为你在捉奸呢。”
“……”
“要不要去衣柜找找?毕竟那里比较适合藏人。”
“……”
“不然床底下也看看,那里也能藏,还能一次藏俩。”
嘴碎得一批。
程笙忍着拿抱枕抽他的冲动:“你到底放哪了?”
谢聿辞耸耸肩,作无辜状:“最近心情不好记忆力下降,记不清了。”
程笙知道问他问不出个一二三来,懒得问了,闷头继续找。
客厅很大也很整洁,能藏东西的地方不多,她却怎么找都找不到。
程小姐逐渐暴躁:“谢聿辞!”
“哎,在呢。”
相比于她的暴躁,谢聿辞悠闲得像个看戏的,还给她配上音了:“在大大的房子里面找啊找啊找,找小小的本子开大大的花。”
程笙冲到他面前,咬牙切齿:“到、底、放、哪、了?”
谢聿辞看她一脸凶巴巴,像只竖满尖刺的小刺猬,好像下一秒就要扎他一个血窟窿。
忍不住伸手揉了下可爱的刺猬毛:“真一孕傻三年?都说了心情不好想不起来了,你不是应该从根源解决问题,问我为什么心情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