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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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花下巴都快惊讶掉了:「你竟然还真有神经病?还会遗传?」
李大勇更是哭丧着脸:「妈这女人我不要了,一喝酒就砍人,我能有几条命够她祸害的?」
看着我提刀一步步向他们走来,他们哄一下跑了。
我鄙夷的看着他们落荒而逃的背影。
我打电话给导演哭诉,说他们不想让我继续住下去了。
导演一听很生气:「他们那家子事怎么这么多?想毁约也要把赔偿金拿出来!
」
没一会他便开车把我从镇上接了回来,直奔王金花家。
王金花看到导演就像看到了救命草:「导演啊你赶紧把这个女人领回去,你是不知道她这人有神经病,还是祖传的。
」
「如果当初我要知道这女人有神经病,说什么也不会让她住我家的。
」
我委屈巴巴你说:「你看导演,为了把我赶出去甚至都开始造谣了。
」
导演的脸一下子就垮了下来,他拿出合同差点就怼在王金花的脸上:「我知道你们一家和林梦辞不对付,可合同上可写的明明白白,让林梦辞住在你家直到拍摄结束,如果想违约就先赔一百万的违约金。
」
提到钱他们一下子就蔫了,王金花坐在地上大哭:「早知道我就不该贪图这一万块的房租费啊!
招个神经病在家。
」
不过幸好拍摄已经进行大半,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们都又不知道从哪里听说「神经病杀人不坐牢」,更不敢招惹我了。
特此是刘秀梅,叫我吃个饭都小心翼翼,生怕我随时掏出一把水果刀。
看来偶尔的发疯还是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