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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失踪男孩2(第2页)

“确实只有一侧睾丸。”大宝说,“看来死者就是鲍光敏无疑了。”

“是啊。”我说,“现场有他的手机,死者年龄相符,加之这个特征,基本可以确定尸源了。林涛,你电话通知一下侦查部门吧。”

“看到全身赤裸的尸体,我就没法不往性侵害上想。”大宝又吐了口酸水。

我点点头,说:“我也是这样,不过死者的生殖器没有损伤。”

“他可是个男孩子!”林涛叫道。

我没有理睬林涛,把尸体翻了个身。本来就是个小孩尸体,加之腐败,很轻,我一个人就可以轻易地为尸体翻身。

我和大宝一人拿着一把止血钳,夹起了死者的肛门附近的皮肤。这里是苍蝇们最喜欢的地方,所以从肛门附近的括约肌开始,一直到直肠,已经腐败殆尽,只留下一层薄薄的皮肤松垮垮地组成一个肛门的形状。

我用止血钳拉开肛门皱襞,说:“一般鸡奸后的肛门,都呈现出漏斗状,那是因为肛门括约肌松弛而导致的,但是这具尸体的括约肌已经腐败了,所以即便呈现出漏斗状,依旧不能确定他是不是被鸡奸。”

“哦,”林涛恍然大悟,“你们说的是这个。”

“哎?”大宝说,“你看!”

大宝的止血钳指向肛门皮肤十二点和三点的位置,这两处似乎有一些破损,而且周围组织的颜色仿佛有些加深。

我让林涛拿起电筒,用侧光照射了这块皮肤,确实,这是一处出血。

软组织有破裂就会有出血浸润,即便是尸体腐败,全尸呈现出墨绿色的改变,法医依旧可以利用光的不同角度来发现这些颜色较深的部位,从而判断有无外力作用。

我们既然在死者的肛门处发现了软组织的破裂出血,就可以判断他的肛门受到过侵犯,而且是生前受到过侵犯。

“这是一起猥亵、杀害男童的案件。”我说。

刑法对于强奸罪犯罪客体的规定是“妇女”,所以我们不能说这个男孩子被强奸,只能说被猥亵。

“这可真是关键的发现啊。”林涛说,“他们还在对和死者父母有矛盾的人开展调查呢。既然是猥亵,就不是来寻仇的了,我们是不是要赶紧通知他们调整侦查方案?”

我摇摇头,说:“不着急。寻仇和猥亵不矛盾,可以是来寻仇顺便猥亵的。”

尸体检验工作并不顺利,我们不停地发现新的损伤,这让我们很意外。

“死者的小腿上有多处砍痕,骨质上的砍痕没有生活反应,是人死了以后再砍的。”大宝说,“砍击的位置是胫骨中段,长骨最硬的部位。他为什么要砍这里呢?肯定是泄愤。”

这处损伤让我不禁想起还是一桩悬案的“六三专案”,专案里的死者,也都是在长骨中段有砍痕。这些砍痕应该不是泄愤,因为泄愤可以用划伤脸部、多次刺击来进行。

“我觉得,这应该是想分尸,但不知道从哪里分比较好。”我说,“‘六三专案’也是这样。”

“我同意秦科长的说法。”江法医说,“你们看这里。”

死者右侧的肋骨暴露了几根,原本我们以为这是腐败所致,而仔细观察后发现,肋骨暴露位置周围的皮肤有明显炭化、卷曲的征象,这是死后被火烧的迹象。

“根据凶手有焚尸的企图,”江法医说,“我觉得那些砍痕是他有分尸的企图。”

“只是他学艺不精,两种办法都没有实现罢了。”我补充道。

除此之外,死者的大腿内侧也有被火烧的痕迹,但是由于尸体腐败,只能看到皮下组织的大裂口,而看不到皮肤的炭化痕迹。所以,我们开始一直认为这是腐败导致的裂口,或者是死后的刀伤。但用放大镜观察了皮下组织的形态才发现,皮下组织有卷曲、挛缩的征象,这是烧灼形成的特征。

“这些裂口,应该就是火焰经过的痕迹。”我说,“我见过很多焚尸,但一般都是浇上汽油,或者用一些易燃物引燃的。根据这具尸体上的损伤,可以判断凶手是用打火机或者蜡烛直接对着尸体烧。这怎么可能烧得起来?幼稚!”

“幼稚这个词用得好,”林涛诡秘一笑,“你已经有了一条犯罪分子刻画条件了。”

3

尸体的内脏器官没有明显的损伤,但是腐败得很严重,所以无法判断有无瘀血、充血,加之死者的指甲都已脱落,所以根本找不到机械性窒息的征象。

解剖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多小时,下午的阳光照射在头顶,一直没有减弱的阵阵臭气让人头晕目眩。我们开始分工合作,我负责检查死者胃内容物,确定死者死亡时间,而大宝和江法医开始寻找能够支持死者死因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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