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云辉的确是表现出了一个通缉犯该有的状态。
警惕、多疑。
哪怕是对待最亲近的人,也是小心翼翼,谨小慎微。
很快,苗伟奇便找来一张地图,铺在桌案上。
石马镇。
这是一座位于华蒲边境的小镇子。
全镇有三万来人。
石马镇旁边是南丁河,顺着南丁河往下游走,便可进入蒲甘。
景云辉真的是步行走到石马镇的。
他总共花了四天的时间。
当他来到石马镇的时候,都快不成人形了。
身上的衣服,又脏又破,头发沾满尘土,脸上、身上,灰突突的,就他现在这副尊容,说他是乞丐,绝对不会有人怀疑。
他拿出手机,看眼信息。
信息的内容就三个字:石马桥。
当景云辉走到石马桥的时候,发现这里还挺热闹。
路边有不少的小商贩,还有些农民工蹲在路边,举着牌子,有水电工、搬家的力工等等。
景云辉找了个空地,也蹲了下来,双手向袖口里一插,身子缩成一团。
好嘛,与周围的农民工完美融入,毫无违和感。
他从上午,一直蹲到中午。
周围的人越来越少。
大多农民工都去吃饭了,就算有没离开的,也买了盒饭,坐在路边,大快朵颐。
景云辉吧嗒吧嗒嘴,咽了口唾沫,耷拉下脑袋。
一对脚尖出现在他面前。
他慢慢抬起头来,看着站在面前的人。
黑色的鸭舌帽,黑色的墨镜,穿着休闲西装,脚上的皮鞋铮亮。
他看向对方,对方也在看向他。
那人用不太确定的语气,试探性地问道:“辉哥?”
“你总算来了!老白!”
这位西装男不是别人,正是白英。
听闻熟悉的话音,白英精神一震恍惚。
他强压下心头的激动,向左右看看,低声说道:“辉哥,跟我走。”
景云辉站起身。
可能是蹲的时间太长,大脑缺氧,景云辉身子一阵摇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