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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路见不平一声吼(第2页)

这下可是有意思了

秦县丞在东跨院中,正准备回后衙官舍去,女儿即将出嫁,需要他准备的事务很多。

有小吏还在奉承秦县丞道:“这少年愣头愣脑不知进退,秦老爷何必与他一般计较,也不值当生闷气。如今打发他到县牢里面,后面都包在小的身上。”

秦县丞故作姿态的叹口气道:“本官倒不是生气,就是看这种少年人太不懂事,给他吃点教训也是好的。”

小吏低声笑道:“秦老爷放心,小的自会教他怎么作人,只管听好吧!”

两人正说话间,忽然冷不丁听到范弘道在院子外大喊大叫,等听明白了范弘道喊的是什么,秦县丞脸都绿了。

范弘道怎么能喊出这样的话来?他怎么就想到喊出这样的话来?他怎么敢厚着脸皮喊出这样的话来?

在大明朝制度里,地方县里亲民官只有一个,那就是正堂知县。行政和司法两项权力,集中在知县一个人身上。

尤其是司法权,更是只有知县一人独享。君不见各种小说里面,百姓去县衙鸣冤告状也好,县衙审案也好,县衙官方出面人物全都是知县,从来不会有第二种官员能代替知县。

也就是说,县衙里其他官员,比如县丞、主簿之类的只能算佐贰官,帮着知县打打杂,理论上并不具备司法权,没有判罚人犯的权力。

当然县丞这样的县衙二把手,有时候逾越了规矩,打人板子或者把人送进牢里也是有的,也算是一种潜规则,等于是知县借出部分司法权给县丞使用。

只要不闹出大问题,而且没有冒犯到知县本身的权威,一般也没人计较,知县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干涉这样的小事。

但这只是知县不想管,而不是不敢管,尤其潜规则终究是潜规则,明面上就说不过去了。范弘道这样直接喊出“秦县丞私设公堂,知县也不敢管吗”这种话,知县就不能不有所表示了。

众目睽睽之下,全县衙的人都听到了这句话,秦县丞私设公堂动用刑罚,某种程度上已经侵夺了知县的司法权力。

如果都装糊涂不想管那没问题,潜规则可以适用。但已经被人公开喊出“不敢”了,知县还不管不问,那县衙内外议论起来,岂不真成了知县不敢管秦县丞?知县这正堂官的权威和尊严往哪里放?

若再传了出去,说这大兴县知县这正堂官畏惧下属县丞,连自己的正当权力都不敢使用,那简直就是官场上大笑话了。

所以门清的六房吏员都知道有好戏看了,知县大老爷必须要所表示了。

所以秦县丞脸都绿了,这肯定要惊动知县了,而且范弘道的话里充满了挑拨意思,若知县因此迁怒自己,那自己简直得不偿失!

但此时秦县丞又不便自己出面,于是惊呆过后,想也不想的对身边忠心小吏道:“你去教他做人!”

不过秦县丞转眼一看,这忠心小吏不知何时已经溜掉了,消失的无影无踪。

大怒之下,秦县丞险些忍不住破口大骂,范弘道这该杀千刀的的小混蛋,怎能如此不要脸皮的乱喊!一个读书人在公众场合癫狂喊叫,成何体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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