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会之后,我们也发现了不对。
他们的帐篷刚搭好,但是进出的只有几个人,甚至没什么说话的声音。
「他们人去哪里了?」
「是不是还没集合,不团结啊?」
「那个杜寸,我就是因为他在才换了阵营,听说他可爱欺负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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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肚子咕嘟叫了一声。
有点饿了。
他说:「管他爪子去了,来了就整点东西回去。」
嗯?
「枪在手!跟我走!」
我抱着枪带着他们冲了进去。
四人打着鸡血紧随。
他说:「你来。」
我的手心还带着杜寸推倒留下的血红擦伤。
可手心握着黑漆漆的枪却格外有安全感。
我从高高的土坡上一跃而下。
跳到蓝方队员视线内的一瞬间,他脸上的惊讶还未来得及收起。
我压低身姿往前猛跑几步。
左手垫住头部一个翻滚。
找到掩体以半跪姿射出致命一击!
一切如电光石火之间。
蓝方队员反应过来时,头盔上已经冒烟了。
据蓝方队员后来回忆:「第一次有女孩子对我单膝跪地诶,谁知道她是要击毙我。」
战后经过我和他的技术总结。
我们发现前翻滚这种高技术含量动作是没有必要的。
因为从头到尾敌人都反应不过来举枪反击。
白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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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最快的速度扫荡了蓝方大本营。
击毙蓝方队员三名。
然后在蓝方队员哀怨的眼神里——
我们坐地分赃。
我正嚼着他们背包里自带的牛肉干。